济南:提升城市功能 推进城乡一体
编者按: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市委、市政府赋予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新的工作职责和使命。如何在新起点上实现新跨越,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一班人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思考,认为城乡建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要落实在五个字上,那就是:让人民满意。
我们党从提出“为人民服务”,到“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到“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再到“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每一次都是一次提升,而所有这些,都是为了让人民满意,都是为了让人民过上幸福的生活,因此,城乡建设工作要做到让人民满意,并以此支撑省会城市经济社会发展。
我们的目标:让人民满意
———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着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工作目标和服务品牌
“让人民满意”这五个字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非常不易。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一班人认为,作为国家的公务员,就是人民的勤务员,就应该把“人民满意”作为始终不懈努力的目标,把人民满意与否作为自己想问题、办事情的根本出发点,在本职工作岗位上矢志不移、无私奉献、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争做勤奋学习的模范、努力工作的模范、清正廉洁的模范,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因此,在新的起点上,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将工作目标定位为:让人民满意。结合新的工作职能具体细化为:建人民满意的“放心房”,管人民满意的“安心房”,推人民满意的“节能房”,拆出人民满意的新天地,建设人民满意的新农村,争做人民满意的服务员。
建人民满意的“放心房”
2010年,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将进一步落实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质量安全责任约束机制,督促企业认真履行质量安全职责,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建人民满意的“放心房”。具体措施有:
以保证工程结构、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为重点,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再治理”活动,不断提高住宅工程社会满意度;完善优质工程激励机制,全面提升建筑工程整体质量水平。
深化建筑市场监管,进一步改革完善评标办法。加强对投标单位“管理容量和履约能力”的考核,全面推行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和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押证承接工程制度。建立执业注册人员实名制管理模式,加强和改进资质资格批后动态监管。
切实抓好工程安全,筑牢产业发展生命线。督促企业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事故赔付能力;加强对建筑施工防范坍塌、坠落等专项治理,加强对建筑施工各环节特别是安全防护设施安装使用的安全检查,加强对高支模、深基坑、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安全隐患的排查督查。
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鼓励引导大型施工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向关联度较高的上下游产业延伸,走科研、设计、施工一体化和投资、开发、施工一体化的路子,加快施工总承包向工程总承包转变。同时,支持优势企业充分利用现有资质和品牌优势,整合资源、增资扩股,打造济南建筑业真正意义上的“航空母舰”。
大力推进科技进步,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积极推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强化原创性研究和集成创新,加大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加大科技成果推广力度,提升产业整体技术水平。
标本兼治,深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健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制度,进一步规范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制定完善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制度,加强企业资质、个人注册资格的动态监管,加强市场与现场联动,对不满足资质标准、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以及出租出借资质资格、重复注册、不履行执业责任等行为的企业和执业人员,限制其投标资格和从业资格,并按程序及时依法撤销、吊销或降低其资质、资格,清出济南建筑市场。
管人民满意的“安心房”
房地产开发和商品住房仍然是今年增加投资、扩大消费的重点领域。今年,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将继续坚持市场调控与监管并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让人民住上“安心房”。具体措施有:
加强和改进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实施商品住房供求双向调节,抓监控、促开工、稳房价。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增加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发建设的支持力度。继续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
完善房地产开发项目全程监管机制。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将各类配套设施建设安排、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等建设条件,作为土地出让综合评标的重要依据。全面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制度,达不到要求的不得交付使用,不予办理房屋确权登记,不准承接新的开发项目。
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继续整顿市场秩序,严厉查处“捂盘待涨、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划条件、建设条件不落实的,不予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严格执行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制度,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维护消费者权益。
加强市场监测,防范市场风险。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加强统计、分析和监测,及时发布有关市场供求和房价变化情况的信息,稳定市场预期,引导理性消费。加强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严格执行房地产项目资本金要求,严禁对不符合信贷政策规定的企业或项目发放开发贷款。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加大对开发企业在技术创新力和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扶持力度,积极培育以节能、环保、绿色、低碳为特色的住宅产业集团。继续健全房地产企业信用等评价制度,加强开发企业信用等级的动态考核,支持讲诚信、有实力、重品牌的企业做大做强。
大力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积极推行住宅部品认证、淘汰制度,抓住开发项目确立、设计、验收等环节,把住宅产业化的有关要求落实到每个开发项目中。推广CSI住宅成套技术体系,有针对性地选取建设CSI住宅试点小区,以点带面,以面促点,带动我市住宅产业现代化全面发展。
推人民满意的“节能房”
今年,在建筑领域节能方面,将进一步鼓励发展低碳经济,推广绿色建筑、低能耗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深入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力推人民满意的“节能房”。具体措施有:
以太阳能光热系统推广应用工作为重点,编制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规划,强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把低碳、绿色、节能、环保融入建筑理念,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研发和推广。
做实做细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联合市有关部门加大对各县(市)区的监督指导,巩固提高“禁实”与建筑节能工作的成果;深入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力争超额完成省里下达的“十一五”期间240万平方米改造任务,推进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及改造,做好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和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
围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住宅产业现代化等方面,组织建设一批不同种类的科技创新示范工程,通过示范,实现新技术的集成应用。
加强房地产开发与住宅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平台建设,完善开发项目实施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围绕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对开发项目应用新技术提出明确要求,并通过技术审查、综合验收等管理手段确保项目应用新技术。
鼓励在康居示范项目、性能认定项目中率先应用新技术,并将新技术应用情况作为省市级优秀住宅小区评选的重要条件;引导施工企业通过新技术应用示范项目和重点工程,研究和创新施工新技术,在技术创新关键点,形成工法,注重总结研究创新成果,使企业整体技术水平得到提高。
拆出人民满意的新天地
拆迁是建设的龙头,是改善民生、增强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实现城市“长高”的有效途径。没有拆迁,就没有项目的建设;没有拆迁,就没有经济社会的发展。当前,人民群众积极支持重点工程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工作,但在拆迁上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今年也是2007年以来我市实施的拆迁项目集中回迁年,同时西客站、小清河等省市重点工程时间紧、要求高,因此,要周密部署、科学安排,做好拆迁工作。
一是规范拆迁行为,强化对拆迁单位、拆迁评估机构的监管,加强裁决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裁决工作机制,加大解决拆迁纠纷的力度,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和谐拆迁;二是创新拆迁举措,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创造条件储备一批拆迁安置房,尽量缩短回迁过渡时间,保障拆迁工作顺利进行;三是针对《物权法》实施和国务院新拆迁法规已进入修订程序等情况,做好拆迁政策研究探讨,为修改我市拆迁办法做好准备,对提出过分要求、严重制约项目进度的钉子户,在常规渠道无效的情况下,积极稳妥探索依法强迁的路子;四是加强拆迁现场管理。搞好扬尘控制,加强围挡管理,努力实现绿色拆迁、安全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