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两孩"背后:生育间隔取消还未可知
记者注意到,10月30日,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在提到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问题时表示,将“引导家庭负责任、有计划地安排生育”。而此种提法在“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时,并未被如此突出地提及。
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11月4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是联合国人口与发展大会提出的一个倡议,希望每个家庭生育孩子都能对孩子负责,对生育间隔、生育数量要有所考虑。
“中国毕竟是发展中国家,生育状况各地差别还很大,希望联合国在生育问题上的先进理念在中国能得到提倡和推广。”杨文庄告诉记者。
人口问题关系到人类的发展和幸福,联合国一直非常重视。每十年举行一次的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是联合国关于人口问题的最高级会议。
1994年9月,第三次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在埃及开罗举行。会议上,包括中国在内的179个国家签署了《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行动纲领》,确定了未来20年世界人口发展的战略目标。
据公开资料,会议提出了“人口与发展综合战略”“人的全面发展”“生殖健康”等新概念,确立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人口专家、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告诉记者,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这一理念,就是此次大会上提出的,强调了育龄妇女应该负责任地生育。
“国家卫计委的提法,主要是使中国的生育理念逐步与国际理念接轨。” 陆杰华说。
记者查阅了1994年各国签署的《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行动纲领》,其中提到“计划生育方案的目标必须使夫妇和个人能自由和负责任地决定其生育数量和生育间隔、拥有这样做的信息和手段、确保知情选择和全面提供安全有效的方法”。
实际上,我国多年来在政策层面对育龄妇女的生育数量、生育间隔是有限制的,大多数对生育间隔期的要求是不少于4年。
但随着我国妇女初育年龄的不断增长、生育率的降低,在“单独两孩”政策实施的前十年间,全国大部分省份取消了生育间隔和年龄限制,比如上海规定,符合生育第二个孩子的,“结合家庭实际,选择生育时间和生育间隔”。
对此,上海卫计委的解释是:按照上海户籍人口的情况,上海女性平均初育年龄已达28.7岁,如再设28周岁的“年龄门槛”没有意义;而且从2004年起,上海就已取消“双独两孩”生育间隔的限制,同时“双独两孩”的间隔年龄据测算在3.8岁左右,因此设置生育间隔同样意义不大。
不过仍然有少数省市实行生育间隔。以北京为例,符合规定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4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28周岁;天津也要求生育第二个孩子需有4年间隔。
但记者也注意到,随着我国计生政策的逐步放开,生育间隔、生育年龄限制的问题并未完全放开。
“单独两孩”启动实施后,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中提到,继续做好重点地区特别是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做好再生育审批,倡导合理的生育间隔。
有专家表示,“生育间隔”的提出,是基于对“单独两孩”新政实施后,可能出现的短期生育堆积现象的顾虑。
“全面两孩”正式实施后,生育间隔是否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取消还未可知。但可以肯定的是,生育间隔尽可能回归家庭后,倡导合理的生育间隔仍将是卫生计生部门工作的重点。
不过陆杰华也同时认为,联合国的提法与此次“全面两孩”政策提出的“负责任、有计划”还是有区别的。“尽管二者靠近,但联合国强调的是生育决策回归家庭,目前我国计生政策的调整则是逐步放权。”陆杰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