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参与志愿服务将记入档案
商报济南 记者 徐玉芹
近日,教育部印发了《学生志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学生在本学段的志愿服务记录将如实完整归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办法》规定,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协调本级共青团组织明确专门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生志愿服务的领导、统筹、协调、考核工作。学校有关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校团组织、少先队组织抓好学生志愿服务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评估等工作。学生志愿服务组织方式包括学校组织开展、学生自行开展两类。高校应将志愿服务纳入实践学分管理。
此外,学校负责做好学生志愿服务认定记录,建立学生志愿服务记录档案。学生志愿者因志愿服务表现突出、获得表彰奖励的,学校应及时予以记录。学生在本学段的志愿服务记录应如实完整归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在大学学段实行学生志愿者星级认证制度,根据学生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认定其为一至五星志愿者,并将志愿服务纳入实践学分管理。自大学学段以来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300、600、1000、1500小时的,分别认定为一至五星志愿者。
地方和学校应设立学生志愿服务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学校预算管理,专项用于志愿服务组织实施、认定记录、认证表彰、教育培训以及根据需要为学生参加志愿服务购买保险、提供物质保障等。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并接受学校监督。
点击
“择校冲动”强烈城区推行多校划片
此外记者注意到,昨日教育部召开部分大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调研座谈会,教育部要求,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城区,推行多校划片,将热点小学、初中纳入其中,缓解“学区房”问题。多校划片是初中新生招生数和小学毕业生基本相当的原则为多所初中划定同一招生范围。
当天,包括济南在内,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宁波等多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调研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