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一楼盘虚构原价糊弄消费者
齐鲁晚报 见习记者 陈玮 实习生 衣丽 周媚 通讯员 王冰 杜陶羽
13日,在纪念2013年济南“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消费维权发布会上,济南市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物价局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发布了维权信息和典型案例。
●开发商将储藏室当车库卖被罚
去年,山东某置业有限公司在销售其开发的小区楼盘时,将储藏室以车库的名义向消费者明示和宣传,并且以高于普通储藏室的价格对外销售。该公司刻意隐瞒事实真相,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属消费欺诈行为。
济南市工商局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乳制品植物油质量合格率达100%
济南市质监局副局长孙邦勇表示,去年共对全市520余家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了2085批次的监督检验,合格1825个批次,产品合格率为87.53%。其中对6家乳品生产企业的33批次产品进行了抽检,合格33批次,合格率为100%,济南市生产的乳制品不存在含三聚氰胺问题。共检查23家食用植物油企业的71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为100%。
去年还抽查39家白酒企业的205批次产品,产品合格率为95.61%,共计抽查18家肉类企业的108批次的产品,产品合格率为92.59%。
●就诊应先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去年11月,济南市卫生局卫生监督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位于天桥区的某药店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且执业人员为非卫生技术人员,违反了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该单位立即停止了诊疗活动,并缴纳了罚款。
济南市卫生局副局长房泽国提醒消费者,就诊前应仔细辨别就医场所和医生是否具有合法资质,特别注意查看以下内容:一是诊所内应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是医生应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证书上注册的执业类别应与所诊治疾病相一致,消费者可利用卫生部网站的“执业医师信息查询”功能查询医生资质。另外,消费者应谨防某些场所以“健康咨询”、“义诊”等名义非法从事医疗活动,肆意夸大病情,甚至出具假诊断报告。
市民一旦发现非法行医行为,可向济南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举报,电话是81278666,也可以向所在县(市)区的卫生监督部门举报。
●预存话费送手机标示不明被罚
去年4月至5月8日,某单位在多家媒体上刊登的×××楼盘“原价51万/套,开盘特价35万/套;原价60万/套,开盘特价42万/套;原价80万/套,开盘特价58万/套;原价75万/套,开盘特价54万/套”的营销广告中原价并不存在,没有销售记录。物价局责令其停止虚假宣传,并罚款5万元。
价格法规定,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行为,都属于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
某电信单位在“交宽带费、预存话费赠送手机”促销活动中,对所赠手机必须入网新开户、选套餐及赠送手机的品牌、价格、型号、数量等内容在宣传材料中没有标示,该行为违反了价格法中“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规定,物价局对其罚款6万元。
●购买中药饮片要看“GMP”认证
不少人利用民间流传的调理方子,自行到药店购买中药饮片回家泡水喝。
济南市食药局提醒消费者,选购中药饮片首先要去有规模、有品牌、信誉好的药店。其次要看清包装性状,一定要挑选包装注明通过“GMP”认证企业生产的饮片,性状上片型规整、杂质少、有数量保证。但要注意,有些饮片不是颜色好看质量就好,如:白芍、菊花、百合等。第三应遵循处方医嘱。中药饮片特别是内服饮片,应因人而异,对症服用。由于受产地、规格、采收季节等因素影响,中药饮片的质量和价格会有不同。即使同一种中药材经过不同的炮制加工,所达到的药效及临床应用也不尽相同,所以切莫贪图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