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将建成全国区域性文化中心城市 拟设文化产业投资基金
鲁网4月7日讯(记者 王文婷)记者今天从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关于进一步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经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近日将印发。《实施意见》明确把建设全国区域性文化中心城市作为目标定位,29条政策意见促进文化产业加速发展,包括鼓励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自补贴中小剧场等。
济南将建成全国区域性文化中心城市
《实施意见》明确把建设全国区域性文化中心城市作为目标定位,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和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使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到2020年,文化引领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文化产业成为济南国民经济重要支柱性产业,形成一批高端、高科技、高附加值的大型骨干文化企业,一批产业聚集、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文化产业园区,一批文化产业新产品、新项目、新业态,一批人气旺、市场广、前景好的文化消费新的增长点。
依托省属文化资源 做好产业聚集
济南是历史文化名城,又是现代省会城市,在文化产业发展方面,具有许多城市不具备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人才优势。《实施意见》注重开发和利用好这些优势,明确提出依托省大众报业集团、省广电台、省出版集团等省属文化资源,做好产业聚焦、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省市共建的文章。
充分发挥历史文化名城和省会优势,依托文化和旅游资源,彰显泉城特色,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与相关产业发展。积极推进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山东交易中心在济南落地和发展,加快筹建济南国际版权交易中心。依托济南综保区优势,建设便捷畅通的文化出口基地。
推动体制机制创新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
《实施意见》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提出推动济南出版有限责任公司、济南演艺集团等国有文化企业,加快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大力推进国有文化企业的股份制改造,鼓励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国有资本交叉持股、融合发展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继续推动济南报业集团和济南广播电视台宣传与经营分离,走规模化、多元化文化发展路子。
允许社会资本以控股形式参与国有影视制作机构和文艺院团改制经营,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文化艺术、广播影视出版发行、艺术品交易等文化主导产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上市挂牌融资和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方式壮大实力规模。
到2020年,非报非台收入达到50%
国有新闻出版文化企业多元化经营薄弱;民营文化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少;大型骨干文化企业不多;新上文化产业项目少;文化产业品牌不足;文化创意和设计与相关产业融合不够;原创文化作品数量少等,都是济南目前文化产业发展的“短板”。
为此,《实施意见》有的放矢提出一些“补短”举措,如对济南日报报业集团、广播电视台,明确提出到2020年,非报非台收入达到50%;提出在民营文化企业发展中,要大力实施规模以上企业增量工程;在强化项目带动战略中,提出要围绕创意设计、影视制作、文化旅游、动漫游戏等优势产业,引进和培育并举,新上一批重要产业项目,每年遴选10个左右产业优势明显、效益好后劲足、可持续能力强的文化产业项目纳入市重点产业项目,实行领导包保责任制,给予重点扶持和服务。
鼓励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 中小剧场演出将给补贴
《实施意见》围绕促进文化企业、文化产业项目、文化园区、文化原创产品、文化产品出口、文化人才、传统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等,提出16方面的政策性措施,涉及财政、工商、金融、国土、税务等多方面。
《实施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积极争取国家及省级相关基金集聚济南。打造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建立银企联席会议制度,鼓励银行机构探索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以及艺术品、应收账款、仓单质押贷款方式。推动文化企业上市融资,积极探索开展文化产业项目资产证券化试点。
各级财政进一步加大对文化产业发展平台建设和新兴业态及骨干文化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剧场及其运营管理的扶持力度,对中小剧场根据演出场次进行补贴,用于支持其开展低票价惠民演出。进一步加大政府文化资助和文化采购的力度。文化企业发生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重组事项使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特殊性税务处理手续。
同时,鼓励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发展文化产业项目,原土地使用单位利用现有工业厂房和仓储用房兴办文化产业,涉及原划拨土地转让方式改变用途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供应。对非营利性公共文化设施用地,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实施优惠奖励与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相挂钩政策,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建立节约集约用地专项奖励资金,对项目建成达产后节约集约用地成效显著,亩均税收贡献大或安置吸纳就业人数多的文化企业或文化产业园区实施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