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老济南的北商埠与南商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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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商埠之初,经二路是当时最为繁华的大街 【流光碎影】 □魏敬群 在济南近代城市发展史上,不仅有过西进,而且有过北拓和南展。
清末济南自开商埠,标志着城市大步西进。1904年,济南正式开埠。初始商埠界址为:济南西关外胶济铁路以南,东起十王殿(今馆驿街西口),西至北大槐树村,南沿长清大道(今经七路),北以铁路为限,占地四千余亩,土地分为福、禄、寿、喜四个等级。商埠的建立,改变了济南的城市形态,东部的老城与西部的新区牵手而立,从一个封闭的城圈变为开放的长条商业带,数不清的银行、洋行、老字号及商场纷纷在商埠区扎堆,济南的工商业获得飞跃发展。
济南的北拓始于1925年,当时是张宗昌督鲁时期,济南商埠总局将官扎营和泺口之间的区域拓展为新市区,称北商埠。据1928年《历城县乡土调查录》记载:“今以商务发展,开拓南北商埠,东尽津浦铁路,北抵泺口镇,西以黄河码头黄家屯庄,南界官扎营。南商埠,自七大马路以南开拓至陈、王二庄止。” 北商埠土地总面积约一万七千七百余亩,是老商埠面积的四倍多。这里大部分为低洼碱涝地区,每到夏秋季节,平地积水常在三四十厘米。鉴于这一情况,原规划设想有两个意图:一是开辟北商埠,繁荣济南市北部工商业;二是疏通北部河道,以利运输,同时兼治夏秋积水。在这个设想指导下,通过测量、规划,拟采用棋盘式道路网,以义威路(今济泺路)为主干道,连接津浦、胶济两大车站与泺口黄河码头;另配以纵路11条,横路18条。并在义威路两侧开挖6000米的引河(今工商河),引小清河水灌流,以利北埠运输,夏秋积水亦可导入。再于引河之东南、西南各接修大马路一段,由东南之路向东过津浦铁路涵洞以通城内,由西南之路向西经大槐树以通旧埠。1927年,建成跨越小清河的济南第一座钢筋混凝土三绞拱桥义威桥(今济泺桥)。1928年,因“五三”惨案发生,北商埠的规划与修建遂告中断。
1929年7月,济南又提出“南展北展”问题。市长阮肇昌发布《建设新济南整个计划》,称“济南为古代文化发祥地,但商业发达乃最近三十年事情,其主要原因为津浦与胶济两干线之完成,本市适当两路之交点,陆路交通已极便利,水路方面由小清河可直达渤海湾,故本市发展趋势系由旧城西移于商埠。今后最繁盛地区当为商埠至泺口间之北展界。”1932年,济南市政府设计委员会将北展界称为“模范市”(后称“模范区”),南展界称为“模范村”。“模范市”规划,仍以义威路(为纪念“五三”惨案时改名五三路)为主干道,其东设纵路2条,其西设纵路5条;小清河以南设横路12条,以北设横路4条。市中心移至北商埠,成丰桥与济泺桥之间设一椭圆形地带为政府办公区。除市政府所在的行政区外,其他尚有商业区、工业区、小工商区、住宅区等。金牛山与小清河之间地带辟为公园区,并计划将药山辟为大公园。北商埠的道路与老商埠以经纬命名不同,除位于中心的北京路,其他都以外国的国名和城市名来命名。如墨西哥路、安哥拉路,以及巴黎路、华盛顿路、柏林路、伦敦路、罗马路、维也纳路、马德里路、利斯本路等。这在一定程度上显现着观念的开放。
同时,《济南模范市征收土地章程》明确规定:“征收之土地除公用外,一律放于人民租领,但以中华民国国籍者为限”,这和上世纪初自开商埠时《济南商埠租建章程》“凡有约各国正经殷实商民,均可在此界内照章租地,建造屋宇栈房”的规定截然不同。前者是清政府推进城市开放、大力招商引资;后者是民国政府在“九一八”事变背景下,强调民族意识的体现。
1937年“七七”事变后,日军占领济南,日伪政权将原北商埠规划全部放弃,并将成丰桥以北、济泺桥以南地区开辟为北郊工业区,成为了北方纺织业、面粉业的中心。
1938年,日伪政权规划将齐鲁大学以西、四里山以北、岔路街以东、经七路以南的地区划为南郊新市区,称南商埠,被辟为日本人聚居地。其道路多系子午垂直方向,自然形成矩形,以亲日色彩的兴亚、新民等命名,如兴亚大路(今经十路)、兴亚北一路(今经九路)、兴亚北二路(今经八路)、新民大路(今纬二路经七路之南和英雄山路)、新民东一路(自由大街)、新民东二路(今纬一路经七路之南)等。南郊新市区总面积一千五百一十多亩,是日伪华北建设总署济南工程局强行征购的民有土地。南郊新市区工程处就设在南上山街南头。该区地势较高,环境良好,适于居住,在全部800亩宅基地中,有576亩被日本人强租强占。其住房多呈窑洞式圆顶平房和两层小洋楼。原来的游艺场所进德会被改作昭和公园,日军还在四里山(今英雄山)建造了军国主义象征的日本神社
济南的城市发展建设不可避免地打上时代的烙印,有些设想虽然美好,却由于意外事件的阻碍而没有实现,这不能不说是历史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