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鼓励“以奖代补”
记者:孙勇 刘岩
“设立养老服务专项基金……从济南市财政收入、福利彩票收益、体育彩票收益、慈善资金、土地出让收入资金中,各拿出适当比例的资金组成,专门用于扶持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其运营与发展。”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日前完成的《关于加快推进济南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建议案》提出。
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传统养老模式受到严峻挑战,特别是由四位老人、一对夫妻和一个孩子组成的“四二一”家庭日益增多,家庭赡养功能弱化,未来的养老问题怎么解决?将走向何处?政府该采取哪些措施应对?市政协再次将目光聚焦到养老问题上。
部门之间缺少联动机制
济南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从今年3月下旬开始,组织部分委员和专家学者,围绕全市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经过几个月的广泛研讨和论证,最终形成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建议案》,报送中共济南市委,为有关部门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建议案认为,总体来看,政府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缺少统筹与协调;现有相关扶持优惠政策不配套、不衔接,一些原则性的规定难以落实,老年服务设施建设投入、运营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尚未有效形成;民政部门颁发的“非营利性”执照难以获得相关部门认可,部门间缺少联动机制;社区养老设施服务功能低、覆盖范围窄、受众面小;济南市尚未把发展养老服务产业提上日程。
不断扩大服务保障范围
建议案提出,应做好福利性的社会养老保障工作。对济南市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和低收入失能、半失能老人、生活困难的老人,政府应提供无偿的养老服务;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扩大服务保障范围。我市要积极探索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合资合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把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结合起来,积极发展社会公益性的养老服务,采取低偿、有偿等多种服务形式,满足中低收入老年人的中低端需要,积极推动老年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的转变。
明确“以奖代补”政策标准
资金往往是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瓶颈。对此,建议案认为,应制定积极的政策导向,鼓励和扶持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按照多业协同、融合发展的思路,以培育和发展养老养生为切入点,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政府主导,激活市场。充分发挥政府在发展养老服务产业中“规划引导、政策扶持、行业服务”的主导作用,坚持“非禁即入”原则,采取内外并举策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吸引外资、民资、国资投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做大做强养老服务产业。在实施过程中,应建立民办公助制度,发展非营利性社会养老机构。济南市在民办公助制度的建立上,政府财政投入制度尚未建立,迄今对养老机构实施的“以奖代补”的鼓励政策没有明确标准,且补助范围窄,此外再没有其他资助政策。济南市应借鉴其他城市的做法,尽快出台“建设资金补贴”与“运营补助”的政策,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和扶持社会资本来济南市投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