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6岁
来源:济南日报 郭世锋
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山东济南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行情况。记者了解到,“十一五”期间,济南市强力落实养老保险、医疗保障、“五保”供养、社会救助、独生子女家庭奖励等各项制度和政策,老年人健康水平大幅提高。据统计,“十一五”全市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6岁,比“十五”末期增加了1.8岁。【数字】参加养老保险职工人数:130万【解读】围绕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体系,济南市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加快建立与济南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相关养老保障制度相衔接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确保城乡居民老有所养。截至目前,全市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0万人,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达每月1520元,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全市13家企业取得企业年金试点资格,参保人数达7596人,年金规模1.17亿元,预计年底济南市年金规模将超过2亿元。新农保实现全覆盖,近50万60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纳入保障范围。【数字】退休职工医疗参保人数:36.5万【解读】济南市建立健全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为主要内容、以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补充、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老年人医疗保障和健康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看病难、就医难问题得到缓解。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数达150万人,其中退休人员36.5万人,占总参保人数的23.9%。全市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已全部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1.1万老年城镇居民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
【数字】农村“三无”老人集中供养率:70%
【解读】济南市不断完善和健全“五保”供养和救助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农村1.46万名“三无”老人全部实行“五保”集中供养,集中供养率超过70%。全市符合条件的7万余名老年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从今年4月1日起,济南市城乡居民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再次提高,市内五区和高新区由人均360元提高到400元,长清区由人均330元提高到38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2800元提高到36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1800元提高到2300元。去年各级各界救助贫困老年人15万余人,共计捐款、捐物约910万元。【数字】独生子女家庭共奖励:7942万元【解读】济南市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城镇低保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自各项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实施以来,全市共投入7942万元对独生子女家庭进行奖励。另外,济南市还建立了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90—99周岁无离退休金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60元生活补贴,百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到300余元的长寿补贴金,使老年人能够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