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培训班在济南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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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济南11月19日讯(记者 张帆 通讯员 王志军)11月18日至21日,由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办、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承办、山东艺术学院协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遗法》)的解读与贯彻落实培训班”在山东济南举办。
在为期5天的培训活动中,山东艺术学院党委书记李宗伟阐述了山东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思路,介绍了成功经验。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小璞,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中国民俗学会会长,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朝戈金,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李荣启分别针对《非遗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进行了解析与阐释。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研究员、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魁立,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副所长兰静相继解读了《非遗法》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制度与代表性项目名录制度。
此次培训班采用课堂讲授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除授课外,还组织学员观摩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鲁南五大调”、“挫琴”以及山东鲁西南织锦艺术馆、山东民间剪纸艺术馆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场馆。
据了解,《非遗法》是继《文物保护法》颁布近三十年来,文化领域的又一部重要法律,不仅提升了文化立法的层次与水平,而且丰富了我国法律体系的内容,在文化建设立法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非遗法》的出台,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方针政策上升为国家意志,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有效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将各级政府部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职责上升为法律责任,有利于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保护体系,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长期实施和有效运行提供了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