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分类:注意:这些食物要小心
转载自http://news.sdinfo.net/jnxw/2264041.shtml
来源:记者 王若松 实习生 樊鹏莉
作为“瘦肉精”的一种,临床药品沙丁胺醇被明令禁止在养殖环节使用,但省城新近爆出的一例案件显示,目前已有生猪养殖户使用这一违禁药品喂食生猪。
据介绍,沙丁胺醇作为临床治疗哮喘的常规廉价药物,给生猪注射以后,不仅可以达到猪肉注水量比常规注水量翻番的效果,而且会在一定时间内使肉质看上去更加鲜美。
医学专家表示,食用注射了沙丁胺醇后的猪肉临床副作用尚未可知,但可以肯定的是,正常人在直接服用沙丁胺醇后往往会出现心慌、气短等不良反应,对身体的危害是存在的。
目前,涉案大型食品厂的3名工人已经向警方投案。更多案情,还有待警方的进一步调查。
案情披露 注射治哮喘药,猪肉好看又好卖 位于长清区的这家“济南方*食品有限公司”,作为济南市政府核准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在市场上赫赫有名。其官方网站的宣传内容称,“年屠宰量3万头生猪,产品产率为65%,年产猪肉产品1950吨,猪下货450吨,猪皮300吨。” 4月14日,长清警方通报的一则案例,牵出了该公司涉嫌给生猪食用升级版“瘦肉精”的丑闻。
根据警方的通报,日前,长清警方对辖区食品、药品等行业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辖区内的这家食品公司涉嫌存在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
这种食品不是别的,正是多数家庭餐桌上必不可少的猪肉,违法使用的有毒物质,也不是别的,而是屡屡让人心惊胆战的“瘦肉精”。
根据记者从警方获得的信息,该公司往活猪体内注入一种用于治疗哮喘病、名为沙丁胺醇的药剂,其毒性超过常规“瘦肉精”,属升级版养殖业违禁药物。
据了解,这种药剂只需注射极少的剂量,就能使猪体的注水量翻番,而且被宰杀后的猪肉从外观上看肉质鲜美,相比纯粹的注水肉而言,它还有一个重要的“优势”――水分不外渗,不易被察觉,可以说是“好看又好卖”。
受可观的利润驱使,该公司让工人们疯狂地往活猪体内注射这种药剂。
业界揭秘 沙丁胺醇多用于生猪待宰环节 至于其涉案的手法,相关办案人员14日告诉记者,“一般都是在屠宰前打上一针,打上之后的猪,会拼命喝水,然后倒地不起,喝进去的水随后凝固在体内,每头增重六七斤不成问题,而且宰杀后猪肉的颜色非常鲜美,能卖得上价钱,可以说是一举两得。” 业内人士也介绍,对生猪使用沙丁胺醇,一般是在长途贩运等待宰环节中。“过去远距离运猪,途中要设一定数量的中转站,主要是给猪喂食喂水,后来被不法者所利用,演变成给猪注水,为增加分量而不过早排泄,进而使用沙丁胺醇进行保水,牟取不义之财。” 待宰生猪在灌水前注射沙丁胺醇,目的就是使生猪的毛细血管扩张破裂,从而使灌进去的水能充分吸收,同时,注射的药物与猪的血管混合腐蚀猪的肌肉后产生一种不明胶状物,这种猪肉外观很干,刚宰出来时肌肉的颜色非常好看且非常黏,肌肉充盈较硬,但加工熟后肌肉萎缩发柴,脂肪绵软,没有正常猪肉的香味。
此外,生猪在被注水后可能会因为体力不支等原因倒地死亡,而沙丁胺醇有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的作用,具有“强心剂”的效果,所以在生猪注水中添加沙丁胺醇,可以使生猪不因大量注水而过早死亡。
专家说法 沙丁胺醇价格低廉,是临床常用药 沙丁胺醇作为“瘦肉精”的一种,目前全世界都在禁用。自2002年开始,沙丁胺醇在我国被列为养殖行业违禁药物。有毒物专家表示,在动物实验中,沙丁胺醇会造成骨骼发育迟缓、唇腭裂等症状,代谢时间需要三天,比俗称“瘦肉精”的莱克多巴胺还要持久。
有相关论文记录了生猪食用沙丁胺醇后的影响。据记载,将沙丁胺醇等违禁物质强行向生猪体内灌入具有极大的危险性,突出表现一般包括:一是降低猪肉保质期,经灌水的猪肉水分含量加大,致使猪肉保质期明显缩短;二是灌水一般随带灌药,威胁消费者健康。同时,为使生猪不挣扎,往往还会灌入相应量的安眠药,这些药物残留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
既然如此,那么,沙丁胺醇究竟是一种什么药?临床上是否存在相关不良反应? 14日下午,记者采访了省内多位临床专家。据专家介绍,沙丁胺醇一般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痉挛、肺气肿等呼吸科病症,主要剂型有片剂、胶囊剂、气雾剂及注射剂等。
据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副院长、呼吸专家张伟教授介绍,沙丁胺醇作为治疗哮喘等疾病的一种药物,价格较为低廉,在临床上常用。
“正常人在服用后,会出现心慌、气短等症状。”张伟告诉记者。而对于食用注射过沙丁胺醇的猪肉是否会产生副作用,张伟说,鉴于这种猪肉在烹调等过程中会产生一系列变化,不能断定会出现什么样的症状,但可以肯定的是,正常人服用沙丁胺醇对人体是有害而无益的。
记者调查 药店所卖气雾剂,一支仅20.6元 用来治疗哮喘等疾病的药物为何会成为无良商家牟取高额利润的工具?一般人能买到沙丁胺醇吗? 14日下午,记者随机走访了几家药店发现,想买到沙丁胺醇并不困难。在解放桥附近的漱玉平民大药房,一支沙丁胺醇气雾剂仅售20.6元。而据了解,在医院内,片剂的沙丁胺醇价格仅约10元。
有业内人士曾经推算,每头猪使用沙丁胺醇这类“瘦肉精”的成本,一般仅为1元左右。而使用了添加“瘦肉精”的饲料,生猪瘦肉率往往会相应提高。“正常猪出肉率一般在73%左右,而经过注射沙丁胺醇后灌水的生猪出肉率可达78%。” 更有不法生猪收购贩运经纪人为获取暴利,主动向小型饲养户提供“瘦肉精”,等猪出栏后又以每斤高出市场两三毛钱的价格收购,以每头生猪100公斤计算,养殖户每头猪能多赚40到60元。
此外,据省内一名在县城开办兽医连锁店的李姓兽医介绍,由于新农合保险的普及,目前农村有很多养猪的农户,在给猪用药时,基本不到兽医站买,多是直接到医院购买然后给牲畜用。“效果差不多,同时还享受了保险政策,但后续的安全问题很难保障。” 业内建言 市民买肉时要看有无渗出物 据从事养猪行业20多年的恒瑞运勃生态养猪场董事长吴方军介绍,他尚未听闻或接触给生猪注射沙丁胺醇的案例。“平时和一些规模较大的养殖场和养殖户接触比较多,没有听说给生猪打沙丁胺醇的事儿,但也不排除有一些小的养殖户不惜代价赚黑心钱的情况存在。” 与此同时,吴方军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猪肉时尽量选择一些知名品牌,为了家人健康,远离一些从小作坊出来的产品,不但质量没有保证,一旦出现问题维权也很困难。
在猪肉的挑选上,吴方军说,首先要看肉上是否盖有畜牧部门的印章,再就是看色泽,新鲜、正常的猪肉呈淡红色,肉质弹性有光泽,用手轻按或者切割后无渗出物溢出。
另外,记者通过长清警方了解到,涉嫌生产、销售注射沙丁胺醇猪肉的食品公司目前已被警方依法控制,已有3名工人投案。经警方初步查证,这3名工人自2013年7月以来在该食品公司非法向待宰的生猪体内注射沙丁胺醇。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对于案件具体详情,本报将持续关注。
相关链接 饲养使用违禁药将究刑责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明确指出,使用违禁药物饲养供人食用的动物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是“瘦肉精” 瘦肉精是一类药物的统称,主要是肾上腺类、β激动剂、β-兴奋剂,任何能够促进瘦肉生长、抑制肥肉生长的物质都可以叫做“瘦肉精”。在我国,通常所说的瘦肉精是指克伦特罗,它曾经作为药物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后由于其副作用太大而遭禁用。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食安办〔2011〕14号)规定的“瘦肉精”品种目录: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硫酸沙丁胺醇、盐酸多巴胺、西马特罗、硫酸特布他林、苯乙醇胺A、班布特罗、盐酸齐帕特罗、盐酸氯丙那林、马布特罗、西布特罗、溴布特罗、酒石酸阿福特罗、富马酸福莫特罗。
来源:记者 王若松 实习生 樊鹏莉
作为“瘦肉精”的一种,临床药品沙丁胺醇被明令禁止在养殖环节使用,但省城新近爆出的一例案件显示,目前已有生猪养殖户使用这一违禁药品喂食生猪。
据介绍,沙丁胺醇作为临床治疗哮喘的常规廉价药物,给生猪注射以后,不仅可以达到猪肉注水量比常规注水量翻番的效果,而且会在一定时间内使肉质看上去更加鲜美。
医学专家表示,食用注射了沙丁胺醇后的猪肉临床副作用尚未可知,但可以肯定的是,正常人在直接服用沙丁胺醇后往往会出现心慌、气短等不良反应,对身体的危害是存在的。
目前,涉案大型食品厂的3名工人已经向警方投案。更多案情,还有待警方的进一步调查。
案情披露 注射治哮喘药,猪肉好看又好卖 位于长清区的这家“济南方*食品有限公司”,作为济南市政府核准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在市场上赫赫有名。其官方网站的宣传内容称,“年屠宰量3万头生猪,产品产率为65%,年产猪肉产品1950吨,猪下货450吨,猪皮300吨。” 4月14日,长清警方通报的一则案例,牵出了该公司涉嫌给生猪食用升级版“瘦肉精”的丑闻。
根据警方的通报,日前,长清警方对辖区食品、药品等行业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辖区内的这家食品公司涉嫌存在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
这种食品不是别的,正是多数家庭餐桌上必不可少的猪肉,违法使用的有毒物质,也不是别的,而是屡屡让人心惊胆战的“瘦肉精”。
根据记者从警方获得的信息,该公司往活猪体内注入一种用于治疗哮喘病、名为沙丁胺醇的药剂,其毒性超过常规“瘦肉精”,属升级版养殖业违禁药物。
据了解,这种药剂只需注射极少的剂量,就能使猪体的注水量翻番,而且被宰杀后的猪肉从外观上看肉质鲜美,相比纯粹的注水肉而言,它还有一个重要的“优势”――水分不外渗,不易被察觉,可以说是“好看又好卖”。
受可观的利润驱使,该公司让工人们疯狂地往活猪体内注射这种药剂。
业界揭秘 沙丁胺醇多用于生猪待宰环节 至于其涉案的手法,相关办案人员14日告诉记者,“一般都是在屠宰前打上一针,打上之后的猪,会拼命喝水,然后倒地不起,喝进去的水随后凝固在体内,每头增重六七斤不成问题,而且宰杀后猪肉的颜色非常鲜美,能卖得上价钱,可以说是一举两得。” 业内人士也介绍,对生猪使用沙丁胺醇,一般是在长途贩运等待宰环节中。“过去远距离运猪,途中要设一定数量的中转站,主要是给猪喂食喂水,后来被不法者所利用,演变成给猪注水,为增加分量而不过早排泄,进而使用沙丁胺醇进行保水,牟取不义之财。” 待宰生猪在灌水前注射沙丁胺醇,目的就是使生猪的毛细血管扩张破裂,从而使灌进去的水能充分吸收,同时,注射的药物与猪的血管混合腐蚀猪的肌肉后产生一种不明胶状物,这种猪肉外观很干,刚宰出来时肌肉的颜色非常好看且非常黏,肌肉充盈较硬,但加工熟后肌肉萎缩发柴,脂肪绵软,没有正常猪肉的香味。
此外,生猪在被注水后可能会因为体力不支等原因倒地死亡,而沙丁胺醇有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的作用,具有“强心剂”的效果,所以在生猪注水中添加沙丁胺醇,可以使生猪不因大量注水而过早死亡。
专家说法 沙丁胺醇价格低廉,是临床常用药 沙丁胺醇作为“瘦肉精”的一种,目前全世界都在禁用。自2002年开始,沙丁胺醇在我国被列为养殖行业违禁药物。有毒物专家表示,在动物实验中,沙丁胺醇会造成骨骼发育迟缓、唇腭裂等症状,代谢时间需要三天,比俗称“瘦肉精”的莱克多巴胺还要持久。
有相关论文记录了生猪食用沙丁胺醇后的影响。据记载,将沙丁胺醇等违禁物质强行向生猪体内灌入具有极大的危险性,突出表现一般包括:一是降低猪肉保质期,经灌水的猪肉水分含量加大,致使猪肉保质期明显缩短;二是灌水一般随带灌药,威胁消费者健康。同时,为使生猪不挣扎,往往还会灌入相应量的安眠药,这些药物残留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
既然如此,那么,沙丁胺醇究竟是一种什么药?临床上是否存在相关不良反应? 14日下午,记者采访了省内多位临床专家。据专家介绍,沙丁胺醇一般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痉挛、肺气肿等呼吸科病症,主要剂型有片剂、胶囊剂、气雾剂及注射剂等。
据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副院长、呼吸专家张伟教授介绍,沙丁胺醇作为治疗哮喘等疾病的一种药物,价格较为低廉,在临床上常用。
“正常人在服用后,会出现心慌、气短等症状。”张伟告诉记者。而对于食用注射过沙丁胺醇的猪肉是否会产生副作用,张伟说,鉴于这种猪肉在烹调等过程中会产生一系列变化,不能断定会出现什么样的症状,但可以肯定的是,正常人服用沙丁胺醇对人体是有害而无益的。
记者调查 药店所卖气雾剂,一支仅20.6元 用来治疗哮喘等疾病的药物为何会成为无良商家牟取高额利润的工具?一般人能买到沙丁胺醇吗? 14日下午,记者随机走访了几家药店发现,想买到沙丁胺醇并不困难。在解放桥附近的漱玉平民大药房,一支沙丁胺醇气雾剂仅售20.6元。而据了解,在医院内,片剂的沙丁胺醇价格仅约10元。
有业内人士曾经推算,每头猪使用沙丁胺醇这类“瘦肉精”的成本,一般仅为1元左右。而使用了添加“瘦肉精”的饲料,生猪瘦肉率往往会相应提高。“正常猪出肉率一般在73%左右,而经过注射沙丁胺醇后灌水的生猪出肉率可达78%。” 更有不法生猪收购贩运经纪人为获取暴利,主动向小型饲养户提供“瘦肉精”,等猪出栏后又以每斤高出市场两三毛钱的价格收购,以每头生猪100公斤计算,养殖户每头猪能多赚40到60元。
此外,据省内一名在县城开办兽医连锁店的李姓兽医介绍,由于新农合保险的普及,目前农村有很多养猪的农户,在给猪用药时,基本不到兽医站买,多是直接到医院购买然后给牲畜用。“效果差不多,同时还享受了保险政策,但后续的安全问题很难保障。” 业内建言 市民买肉时要看有无渗出物 据从事养猪行业20多年的恒瑞运勃生态养猪场董事长吴方军介绍,他尚未听闻或接触给生猪注射沙丁胺醇的案例。“平时和一些规模较大的养殖场和养殖户接触比较多,没有听说给生猪打沙丁胺醇的事儿,但也不排除有一些小的养殖户不惜代价赚黑心钱的情况存在。” 与此同时,吴方军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猪肉时尽量选择一些知名品牌,为了家人健康,远离一些从小作坊出来的产品,不但质量没有保证,一旦出现问题维权也很困难。
在猪肉的挑选上,吴方军说,首先要看肉上是否盖有畜牧部门的印章,再就是看色泽,新鲜、正常的猪肉呈淡红色,肉质弹性有光泽,用手轻按或者切割后无渗出物溢出。
另外,记者通过长清警方了解到,涉嫌生产、销售注射沙丁胺醇猪肉的食品公司目前已被警方依法控制,已有3名工人投案。经警方初步查证,这3名工人自2013年7月以来在该食品公司非法向待宰的生猪体内注射沙丁胺醇。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对于案件具体详情,本报将持续关注。
相关链接 饲养使用违禁药将究刑责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明确指出,使用违禁药物饲养供人食用的动物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是“瘦肉精” 瘦肉精是一类药物的统称,主要是肾上腺类、β激动剂、β-兴奋剂,任何能够促进瘦肉生长、抑制肥肉生长的物质都可以叫做“瘦肉精”。在我国,通常所说的瘦肉精是指克伦特罗,它曾经作为药物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后由于其副作用太大而遭禁用。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食安办〔2011〕14号)规定的“瘦肉精”品种目录: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硫酸沙丁胺醇、盐酸多巴胺、西马特罗、硫酸特布他林、苯乙醇胺A、班布特罗、盐酸齐帕特罗、盐酸氯丙那林、马布特罗、西布特罗、溴布特罗、酒石酸阿福特罗、富马酸福莫特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