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拟试点公费医疗并轨医保 历下有望率先破冰
  转载自http://news.jnnc.com/2010-08/22/cms409862article.shtml

济南公费医疗何时能与职工医保并轨,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据了解,虽然公费医疗并轨政策尚未出台,但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历下区将率先在全市试点开展公费医疗改革,实现公费医疗与城镇职工医保并轨。

  东关街道办有望先行试点 

  昨天,历下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了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重点建议督办(汇报)会。记者注意到,有些建议涉及的问题,诸如公费医疗改革、房屋“住改商”等,目前国家或省、市尚没有明确的处理规定或主管部门。对此,历下区决定通过创新工作方法,促进问题解决。

  据了解,在历下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一些区人大代表提出了《取消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制度,推行全民医保》的议案。这份议案交由历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历下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公费医疗的改革政策权限在市里,公费医疗并轨政策尚未正式出台,区里的并轨工作须在市统一部署下方可实施;在咨询市人社局相关处室后得到答复,根据济南城镇医保暂行办法和现行实际,目前享受公费医疗的单位可本着自愿原则,在缴纳养老保险的前提下,向本区机关事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以单位整员参加济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该负责人还表示,根据代表建议,下一步将积极争取开展公费医疗改革试点。按照上级业务部门意见,如果条件成熟,选择个别单位率先在全市试点开展公费医疗改革。其中,东关街道办事处可以作为历下区试点,以单位为单元整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实现公费医疗与城镇职工医保并轨,为将来医改积累更多、更好的经验。

  严重扰民的“住改商”将责令取缔

  针对历下区部分区域不同程度存在民用住房改作商业用途的行为,区人大代表何登俊等提出了关于对“住改商”进行专项整治的建议。

  对此,历下区建委重点对佛山苑小区、和平路沿街两个重点区域的190户“住改商”业户进行了调查,其中136户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54户未办理任何手续。这些“住改商”主要以服务业为主,包括超市、小百货、美容美发、餐饮住宿等,造成了随意改装、占用公共设施、影响环境等问题。目前,全国各地还没有对“住改商”统一管理的法规和明确的主管部门。

  历下区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审批程序。“住改商”申请人首先要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再到居委会申请、逐级上报,由相关部门审批。

  同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对辖区内“住改商”分3种情况清理整治。其中,对原来因各种原因审批的扰民“住改商”重新审核,由各责任部门规范其经营;对未办理相关手续,但确实能为居民提供便利且规范有序,没有影响、污染环境的业户,协调办理相关手续,使其合法经营;对于无证经营、有碍观瞻、严重影响正常管理秩序、干扰居民生活的业户,将组织力量尽快予以取缔并责令恢复住房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