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警方实行“四色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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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世锋 来源:济南日报

  街面巡逻防控作为集打击、防范、控制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勤务方式,是控制动态社会治安最有效、最基本的手段。济南警方通过完善警情研判系统,构建“四色预警”机制,有效整合警务资源,扩大了对社会治安的控制力。

  为实现有效防控和精确打击,市公安局进一步完善警情研判系统,实行了“四色预警”机制。通过阶段内警情数量与常量的对比,对辖区治安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分别列入良好(绿色)、平稳(橙色)、警示(黄色)、严重(红色)四个等级。将警力投放到案件高发地段和防范薄弱时段,增强了防控的实效性和针对性,真正做到“警力跟着警情走”。

  在“四色预警”基础上,市公安局对巡警、交警、特警、武警等警种和派出所民警的职责定位、责任区域、勤务要求、巡务协作、工作落实等进行严格规定。巡警负责城市主干道等重点巡区的巡逻控制和110接处警工作;交警在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的同时,辅助巡警开展城市主干道治安巡逻工作;特警推行战巡结合,抽调100名特警警力、10辆巡逻车配属到历下区、市中区等重点要害部位集中、治安形势复杂的派出所,与派出所开展联合巡逻;武警开展联勤联巡,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保安全”的原则,采取公安、武警混编巡逻或划分责任区域、独立巡逻的方式,出动24名武警官兵和6辆巡逻车以全市首脑机关、要害部位周边为重点,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巡逻。

  此外,市公安局实行“保安协作”上街巡逻,由市公安局保安管理处统一配备车辆和保安队员,实行市公安局直接指挥调度的方式,在机关驻地设立固定巡逻区域,实行24小时定点值班巡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