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中小学假期前不得公布期末成绩
所属分类:呵护下一代
  转载自http://edu.qq.com/a/20130119/000052.htm
新华网 记者 徐洁
  春节将至,中小学寒假时间也快开始了!1月18日,济南市教育局确定,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自1月26日开始,高中自2月4日开始。2月24日,全市中小学返校开始新学期。假期前,学校不得告知学生期末考试成绩,一律在假期后告知。

  根据全市统一的放假时间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时间为2013年1月26日(农历腊月十五)开始,至2月24日(农历正月十五)结束;普通高中阶段学校2013年2月4日(农历为腊月廿四)开始,至2月24日(农历正月十五)结束。

  寒假结束后,非寄宿制学校2月24日(正月十五)下午报到,2月25日(星期一,正月十六)正式开学;寄宿制学校2月25日(星期一,正月十六)组织学生报到并正式开学。

  济南市教育局要求,学校应严格控制考试方式、科目和次数,义务教育阶段不得组织以县区或学区为单位的期末统考或联考;不允许任何学校、任何班级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或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不得以学生的成绩作为评优、评先的唯一依据。

  此外,济南市教育行政部门在期末考试成绩公布时间上也做了规定,要求学校期末考试成绩不能在放假前告知学生,一律在假期开学后告知,不得在假期中以取考试成绩单为名通知学生到校。

  为了保证假期学生安全,各校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必须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确保外出集体活动有校级领导带队,同时,学校要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协议,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活动安全。

  “万名教师访万家”家访活动也将在全市各个学校继续开展。寒假期间,各学校将组织广大教师(特别是班主任教师)深入学生家庭,了解学生的生活和成长环境,与家长共同探讨帮助学生成长的方法和途径,同时征求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