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对有偿补课行为“零容忍”! 济南通报16起有偿补课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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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平阴县第二中学教师葛涛,2017年5至6月在济南市益友培训学校从事有偿补课。经平阴县教育体育局研究决定,给予葛涛行政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在全县教育系统通报批评,取消其2018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平阴县第二中学党总支书记、校长李怀勇在全县教育系统通报批评。
  12.天桥区博文中学教师陈福文,2016年5月至2017年6月在卓星教育等培训机构从事有偿补课。经天桥区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陈福文行政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在全区教育系统通报批评,取消其2018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对博文中学在全区通报批评。
  13.南部山区管委会历城第一中学教师何建,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在济南市益友培训学校从事有偿补课,2016年暑假和寒假在卓星教育培训机构从事有偿补课。经南部山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局研究决定,给予何建行政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在全区教育系统通报批评,取消其2018年度评先评优以及职称晋升资格,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责令历城第一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金巍向南部山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党委写出书面检查。
  14.济南第九中学教师苏有峰,2016年11月至12月在卓星教育培训机构从事有偿补课。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对苏有峰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批评,取消其2018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对济南第九中学党委书记邵晋波和党委副书记、校长宋金波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两人向市教育局党委写出书面检查。
  15.历下区济南商贸学校教师郭长勇,中共党员,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在济南市益友培训学校从事有偿补课等违规活动。经历下区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郭长勇党内警告处分,经历下区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在全区教育系统通报批评,暂缓教师资格注册,取消2018年度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