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开展民办培训机构集中整治行动 组织学生竞赛者一律“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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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日报

今天,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民办培训机构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将在全市范围内针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以下统称“民办培训机构”)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
  集中整治范围实现全覆盖无死角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集中整治的范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无死角。
  根据通知要求,此次集中整治一是由教育部门许可、民政或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实施文化教育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二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许可、民政或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三是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规定,应由教育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许可,由民政、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未办理许可或登记的民办培训机构。
  教育咨询公司开展培训将被查处
  整治过程主要分为四个阶段,从6月8日前的安排部署阶段到6月18 日前的排查摸底阶段,再到9月底前的集中整治阶段,最终到10月底前的总结提升阶段。
  本次整治重点十分明确,包括存在安全隐患的民办培训机构未经许可或未经登记擅自举办的民办培训机构未经许可或未经登记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培训机构和擅自改变民办培训机构名称、层次、类别、举办者、办学地址、办学内容(业务或经营范围)的发布、刊播、张贴、散发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的民办培训机构和发布者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和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等不良行为的民办培训机构在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教育咨询等公司开展或变相开展培训的民办培训机构有体罚、变相体罚、欺凌或强制学生行为的。
  同时,通知还对整治重点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其中,在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教育咨询等公司开展或变相开展培训的,将由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部门配合许可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或吊销营业执照。
  民办培训机构不得组织中小学生竞赛
  在整治过程中要建立黑(白)名单,要求县区教育部门要负责牵头建立《民办培训机构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民办培训机构名单并建立《民办培训机构黑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民办培训机构名单。同时,严禁民办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各种等级考试及竞赛,一经发现,一律列入《民办培训机构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