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斥资300多万元给八旬老年人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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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刘晓群 通讯员 魏静 邓旭燕)记者今天获悉,历下区80~89周岁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将获得政府发放的每月80元高龄补贴金。这在全省尚属首创,国内也并不多见。

  记者采访获悉,申请条件为80~89周岁、具有历下区常住户口3年(含)以上无退休金的老年人。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操作流程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所在居委会提出申请,居委会初次审核后提交街道办事处二次审核,经确认反馈居委会,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并上报老龄办三次审核。历下区老龄办为此筹建了长寿补贴发放管理系统,长寿老年人生活补贴采取“一人一折”方式,委托银行按季度代发。全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约3200名,仅此一项区财政每年约需多承担307.2万元。

  2011年之前,省、市、区只配套发放9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高龄补贴,我国2010年老年法修正草案和山东省委、省政府2010年12月31日出台的《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提出:“进一步建立健全高龄津贴制度,逐步扩大发放范围、提高发放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发放高龄津贴的范围扩大到80周岁以上老年人。”历下区决定率先为80~89周岁的老人发放生活补贴,同时提高90~99周岁老人的高龄津贴发放标准。近日,相关办法已通过区有关部门审议,进入实施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