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力推三项举措激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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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孟志强28日表示,十三五时期,民政部门将在进一步降低制度性准入门槛、释放政策效益、实行全方位激励等方面加大对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激励扶持力度。
全国老龄办、民政部等部门28日联合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进行解读。
孟志强在回答新华社记者提问时表示,自201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下发以来,民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初步建立了激励社会力量投资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政策体系。目前,全国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迅速,约占养老机构总数的40%,许多省份已经超过50%。
他表示,尽管相关激励措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养老机构作为一般建设项目的审批和行业准入中存在的审批周期长、环节多、门槛高,以及优惠政策不落地等问题。
孟志强介绍,下一步,民政部将继续加大对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激励扶持力度。
一是结合规划实施,持续实施好有关文件,完善配套措施,进一步降低制度性准入门槛。
二是继续落实好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通知等,以及规划建设、购买服务、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补贴支持方面的扶持政策,充分释放政策效益。
三是将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的措施纳入发展规划、改革试点、地方激励、提高服务质量等工作中去,实行全方位激励。
规划预计,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人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左右,占总人口比重提升到17.8%;高龄老年人将增加到2900万人左右,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将增加到1.18亿人左右,老年抚养比例将提高到28%。规划提出,到2020年,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