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台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 据不同情况分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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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诺的高利回报成泡影,说好的返利最终只找到骗子跑路后的空房子……非法集资坑骗的是百姓血汗钱。3月21日,记者从济南市金融办获悉,《济南市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办法》出炉。7月1日起,市民举报非法集资的案件或线索可获得现金奖励,最高奖励5万元。
  可向公安经侦打举报电话
  “这是济南市第一次出台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办法,主要是因当前非法集资形势依然严峻,案件仍然多发高发,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济南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现在一些非法集资形式也越来越隐蔽,具有一定迷惑性,早期不容易被发现。为发动群众防范预警,充分调动积极性,建立群众自动自发、广泛参与的防范预警机制,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济南市出台了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办法。”
  根据《办法》,济南市级部门接受举报的部门为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举报电话为:85083200。县区部门举报电话或其他举报方式由各县区设定。该负责人表示,除电话举报,还可以通过信函和上门举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地址是:济南市二环南路1299号银丰花园1号楼。各县区政府部门也会在近期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并公布各个县区接受举报的部门和方式。
  奖励根据不同情况分三等
  举报奖励级别及额度根据被举报行为的违法程度和举报人对查处工作的帮助程度,分为5000元、2000元和1000元三个等级。被举报行为违法程度严重,涉案金额超过1亿元的,可视情增加奖金,最多不超过5万元。
  举报人应提供实名、联系方式,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对举报事实有基本的线索和证据。
  当然,受理举报、办理案件和实施奖励的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或其授意他人的举报举报人涉嫌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的举报线索已进入查处程序的举报人已因该举报事项在其涉及的其他刑事案件中被认定为立功等几种情况不再奖励。
  此外,同一事实由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其他举报人提供的举报内容对事实查处有帮助的,可酌情给予奖励。两人以上联名举报同一事实的,按同一举报奖励,奖金由联名举报人集体领取、自行分配。同一举报人在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举报同一事实的,不给予重复奖励。
  每年两次集中发放
  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举报人应该向办理案件的公安部门申请奖励,公安部门一般会主动发放通知单告知举报人到什么地点进行申请,由公安部门上报处非办复查审批,处非办负责发放奖金。如果举报人在申请中遇到了困难,也可向处非办直接申请奖金。处非办一般设在金融办,市处非办(市金融办)的办公地址在龙奥大厦,联系电话为66602936。
  举报奖励资金的发放采取集中处理方式,每年两次,上半年在6月办理,下半年在12月办理。对特别重要的线索,应及时予以认定和奖励。
  为了保护举报人的安全,以及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处置属涉密内容,各部门均不会接受对奖励情况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