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女性创业最高可贷8万元 贷款期限不超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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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即日起,济南市妇联将联合市财政局等单位,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妇女最高可提供5万元贷款。其中带动三人以上就业的,贷款额度最高可至8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据了解,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女性要满足以下条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具有本市六区户籍(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长清)的登记失业女性、军队退役女性(自谋职业退役士兵)、被征地女农民、女残疾人、随军女家属、高校女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女农民;申请人需有合法的正式营业执照;在济南市辖区内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在银行没有不良贷款记录。
从事个体经营的妇女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其中带动三人以上就业的,贷款额度最高可至8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如期还款的可申请第二次贷款(展期),展期不超过一年。

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和残疾人申请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据实全额贴息;其他人员申请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50%的贴息。非从事微利项目的贷款者,不给予贴息。展期不享受贴息。

符合条件的妇女可到各辖区妇联提出申请。历下区妇联:88150911;市中区妇联:82078173;槐荫区妇联:87589357;天桥区妇联:85872564;历城区妇联:88023762;长清区妇联:87222410。(记者 马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