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17市陆续参保缴费 济南公务员工资条有变化
  转载自http://www.sd.xinhuanet.com/sd/jn/2016-02/19/c_1118093060.htm


  据相关媒体报道,目前全国已有27个省份公布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实施方案。记者了解到,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首个出台改革实施意见的省份。2015年10月,全省17市陆续启动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另外,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于今年1月份启动,将分三批进行。
  工资条多了两项新内容
  现年40岁出头的李东(化名)是济南市直机关的一名公务员,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推进,他的工资条也悄然发生了变化。
  李东向记者提供的两张不同的工资条显示,改革前工资条上包含的内容主要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个人医疗保险、独子费等。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之后,李东拿到手里的工资条多了两项新内容:养老保险金、个人职业年金。其中,养老保险金约504元,个人职业年金约为252元,两项相加为756元。
  “养老保险改革与工资调整同步进行。”李东表示,改革自2014年10月份正式实施,去年他领到了一次性补发的基本工资、养老保险金、个人职业年金等,并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记者了解到,目前李东是副处级,扣除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每月实发工资较改革前上涨了300余元。
  全省17市陆续参保缴费
  据了解,2015年,山东省率先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15年2月,山东省在全国第一个出台《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4号)。
  该实施意见适用于我省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明确,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代缴。同时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
  18日,省人社厅职工养老保险处处长张百顺告诉本报记者,2015年10月,全省17市已出台实施方案,并陆续启动了参保缴费。截至目前,全省各市已经有210万人按照新制度参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省直单位改革分三批实施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1月份也已经启动,将分三批实施。”张百顺表示。据了解,根据部署安排,驻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分三批启动,分别于1月份、4月份和7月份逐步实施。
  目前,省直首批启动的20家主管部门,共101家单位,涉及在职人员5056人,退休人员3534人,已顺利完成在职人员缴费工资和退休人员统筹内待遇项目申报核定工作,3534名退休人员统筹内养老金已于1月7日和15日全部发放到位。
  公务员涨工资还是个未知数
  近日,多家媒体报道称公务员工资又将上调,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18日,济南市人社部门相关人士表示,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今年是否调整、什么时间调整,还没有接到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