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拟建职工长期医疗护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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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 记者 梁赓

济南市人社局日前在其官网发布公告称,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职工医保参保人因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后的长期医疗护理费用,济南市拟启动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并拟定了《关于建立职工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现征询社会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内容,职工长期医疗护理保险的保障对象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资金通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补助资金、福彩公益金和个人缴费(可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拨)等渠道解决,并接受企业、单位、慈善机构等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助。
长期护理保险所需资金,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基数,按每人每年115元的标准筹集。其中,财政资金每年补助1000万元,福彩公益金每年划拨2000万元;其余资金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划拨。2016医疗年度暂不实行个人账户划拨缴费。
征求意见稿提出,符合条件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申请在定点医疗机构及具有医疗资质的养老护理机构(以下统称定点医护机构)或居家接受相应的长期医疗护理,由长期护理保险资金支付相关待遇,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不设起付线。参保人员在定点医护机构或居家接受长期医疗护理的,其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费,由长期护理保险资金支付90%;其余费用由个人承担。
征求意见时间截至1月15日,对相关意见建议可发邮件至邮箱:jnylbxc@163.com反馈,也可电话传真至66605962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