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全面启动涉4千余村明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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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4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会上,以济南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这标志着济南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推开。
  5月14日,山东省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会上,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后文简称《意见》),这标志着济南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推开。
  自2013年开始,济南先后在75个乡镇(办)、80个村开展了两批试点,此次以《意见》出台为标志,济南市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在全市4000余个村(居),90余万农户和近500万亩耕地全面推开。
  济南市委市政府决定,按照“尊重历史、正视现实,依法开展、规范程序,先易后难、逐步推开和积极稳妥、不留后患”的原则,2014年底前完成50%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2015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据悉,本次土地确权将实现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四相符”,承包地分配、承包地四至边界测绘登记、承包合同签订、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四到户”。将通过动员准备、调查摸底、测绘公示、登记颁证、总结验收和建库归档等各阶段工作,如期完成7个方面的工作任务:
  一是清理核实土地承包档案。对各村二轮土地承包原始档案进行清查整理,摸清掌握农户确权登记颁证基本信息。二是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以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查勘测,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三是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证书为基础,结合本次确认的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等登记信息,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四是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由县级人民政府向承包方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对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予以确认。五是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建档工作。六是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信息化管理系统。七是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变更、注销、流转、档案、纠纷调处及仲裁等各项管理制度。
  会议决定,将充分发挥市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作用,各县(市)区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各县(市)区、乡镇(街道)以及市直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同时切实搞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宣传培训,强化督导检查,确保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积极稳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