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监管部门突查饭店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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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29日讯(记者 甄真)

  我市要求,5月底前,自制火锅底料、饮料、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向监管部门备案所有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向消费者公示。我市餐饮单位执行情况如何?记者近日跟随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天桥分局检查人员对天桥区部分饭店进行了突查。

  记者随检查人员来到位于无影山北路的一家海鲜大酒店。厨房内,厨师正在使用酵母、泡打粉等调味料和添加剂,检查人员当场要求其出示外包装,查看厂址以及配料是否合格。“我们对使用酵母和泡打粉有严格要求,不会滥用添加剂。”厨师一边做面食一边说。他用一杆小秤把酵母称重后,放入面粉中。“一斤面粉只能放2克酵母,不会超过这个用量。”

  随后,检查人员又来到无影山北路一家咖啡店,检查调制果汁常用的果味粉、浓缩果汁等调味料是否合格。“自制的调味料很容易使用过量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所以我们对一些咖啡店、冷饮店也要进行重点检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天桥分局相关负责人说,对于饭店、咖啡店购买的调味料,他们都会检查外包装,店里自己调制的散装调味料,他们会带走检查、化验,一旦发现违法添加等行为,将吊销经营许可证,并没收违法所得,并要求对造成危害的顾客进行赔偿。

  记者看到,接受检查的餐饮单位都已在店内大堂墙壁上贴上了所用食品添加剂的名单公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醒市民,在餐饮单位就餐对食品添加剂有疑问,可直接询问经营者,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如实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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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济南将8类餐饮单位列入重点检查目标:火锅店(汤料间);自制饮料间;自制调味料贮存与加工间;面食制作间(包括馒头、油条、糕点、饺子皮等);烧烤店(点、间);自制腌(泡)菜制作间;自制肉制品和卤制熟食间;小餐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