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无人驾驶”汽车道路测试来了!路段在高新区,总长4.8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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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网 记者 徐英淦

25日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济南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分别对测试主体、测试驾驶人和测试车辆提出了严格要求,并划定了总长约4.8公里的测试道路,目前该道路正在进行道路交通环境复杂性和安全性评估,近期将向社会公布。另外,在测试期间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测试驾驶人进行处理。
  据介绍,测试道路初步划定在高新区,由科远路、春暄路、飞跃大道、26号规划路部分路段组成,总长约4.8公里。下一步将与交警部门对测试道路的道路结构进行跟踪,确保道路结构功能性上始终满足测试要求。同时结合测试结果和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发展需求,在城市道路建设管理等方面给予支持。
  根据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需求和技术标准,济南交警会同相关部门已初步确定了测试道路,目前正在进行道路交通环境复杂性和安全性评估,制定配套交通标志标线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方案,近期将向社会公布。测试路段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后,本地及外地测试主体企业、符合《济南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测试车型,都可以向测试主管机构提出申请。通过审核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放测试用机动车临时号牌,按要求组织开展测试工作。
  在测试期间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测试驾驶人进行处理;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认定当事人责任和赔偿责任,如构成犯罪还应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
  记者了解到,《管理办法》所说的智能网联汽车通常也被称为智能汽车、自动驾驶汽车等。测试范围包括:有条件自动驾驶(L3级)、高度自动驾驶(L4级)和完全自动驾驶(L5级)。
  为保障道路测试安全,《管理办法》分别对测试主体、测试驾驶人和测试车辆提出了严格要求。对测试主体提出单位性质、业务范畴、事故赔偿能力、测试评价能力、远程监控能力、事件记录分析能力及符合法律法规等7个条件;对测试驾驶人提出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经过自动驾驶培训、无重大交通违章记录等8个方面的要求;对测试车辆提出注册登记、强制性项目检验、人机控制模式转换、数据记录与实时回传、特定区域测试以及第三方机构检测验证等6项基本要求。
  为加强测试过程中的道路交通管理和安全监管,《管理办法》分别提出了测试相关方在开展测试过程中携带通知书、醒目标示、操作接管、车辆转场和上报测试总结等要求。为保证道路测试安全,不仅要求在道路测试必须在规定路段进行,而且要求测试驾驶人始终处于驾驶位置上,监控车辆及周边环境,随时准备接管车辆,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