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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http://sd.sdnews.com.cn/jinan/201701/t20170103_2184203.htm
拍照“贴单子”。(资料图)
史上最严停车令来了。停车管理员开始被赋予新的职能,对道路乱停车的行为进行“贴单子”、拍照取证举报。很多市民对此心存疑虑。
停车管理员有权“贴单”吗?
举报违法线索是全民权利
2016年7月初,济南就城区道路管理新规征求意见,该意见被称为济南“最严停车令”。之所以引发公众热议,一方面是已经运行一段时间的30条严管道路乱停车扣3分、罚款100元,更重要的是停车管理员贴单、拍照取证,是否涉嫌法理依据不足,不少人不理解,“停车管理员也有执法权”?
时隔5个月后,2016年12月1日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第53场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济南城区道路泊位停车管理新规《关于加强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管理的通告》。发布会上,支队副支队长、济南市停车办专职副主任韩军庆对前期引发公众疑惑的“贴单、拍照”解释说,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举报道路违法线索是全体公民的权利,任何人都有监督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权利。目前,济南市已组织停车管理员接受培训,严格规定了他们“贴单”和拍照的程序和范围。
2016年12月初,济南交警启动针对市区7类常见违法行为进行“”,任何人都可以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提交交警部门。媒体评论称,由此标志着济南进入“全面交警”时代。停车管理员的拍照行为,性质上与全民“随手拍”相同。
张贴的“提示单”是罚单吗?
只是温馨提示,但能当证据
1日上午9点半,顺河西街与少年路路口处,一辆轿车在道路停车位外乱停车。停车管理员使用手持终端PDA的“违停举报”模块,对该车拍了三张照片,上传到停车集团智慧停车管理后台。在等了10多分钟后,该车司机仍未出现。停车管理员拿出《机动车停放提示单》,填写完车辆牌号、车身颜色等信息后,将其张贴在车窗位置。提示单一式两份,一份贴于机动车上,一份留存。
往违法停车的车窗上张贴单据,被市民俗称为“贴单子”。这个行为此前均是由交警从事的职务行为。
2016年12月1日,在济南市委、市政府发布会上,韩军庆解释说,停车管理员的“贴单”之举,与交警“贴单”意义不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只是一种温馨提示。停车管理员向交警部门提供的照片,也只是违停的一个线索,不能直接将其作为违法的证据。交警部门接到举报线索后,还需调查核实,对违法车辆基本情况、停放时间地点、交通标志标线、上报照片依据法定程序审查后,才能确认违法行为是否成立,并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停车管理员能发挥多大作用?
全市多了500多个监督员
在济南机动车保有量超过180万辆,而停车泊位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济南交警部门根据道路实际状况,划定道路停车泊位27756个,其中大约一半的停车泊位为规范收费的车位,还有一半没有收费。
具体而言,济南市区已收费管理的道路有176条,总计14269个停车位,目前道路停车管理员有500多名,平均每人管理的道路停车泊位数量不到30个。
当然,停车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入场和出场的车辆进行拍照取证,对乱停车行为进行举报,只是引导道路停车秩序的行为方式,并非主要业务。
普通市民可以举报乱停车吗?
一个月市民上传线索近5千条
停车管理员可以对乱停车行为进行拍照和举报,他们的权利这么大,普通市民也可以吗?对于乱停车行为进行举报,是《》赋予每个每个公民的权利,发现乱停车既可以报警,也可以通过新媒体渠道上传证据。
据济南交警公布的数据显示,自从2016年12月2日启动交通违法行为“随手拍”后,市民参与交通管理的积极性极大。上线25天后共收到4723条线索。“随手拍”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中,违法停车占比重最大,约占总量的44.08%,数量大约为2082条,平均每天83条。此外,才是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通行、强行加塞、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等。
这表明市民对乱停车举报的参与热情十分高涨。济南交警支队交通处副处长王宏斌表示,对于普通市民“随手拍”举报的乱停车行为,交警部门数据分析后会及时组织查处。
最严停车令是济南的特例吗?
厦门南京等都是扣分加罚钱
在济南30条主干道路乱停车,要面临罚款100元、扣3分的处罚。对于公交站牌、消防栓以及划有黄色网状线路段停车,都要有别于其他路段,予以严厉处罚。
对重点区域的违法停车予以严罚,并非济南独有。近两年,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急速增加,严罚违法停车越来越多地为城市管理决策者青睐。比如,厦门就从2016年元旦起,对在公交站牌前后30米范围内的违停车辆罚款800元。早在2015年元旦,苏州就将全市31个路段设为严管路段,设置禁停标志,凡是在严管路段违法停车的一律给予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此外,2016年五月份,温州、南京等地也实施了类似的政策。
拍照“贴单子”。(资料图)
史上最严停车令来了。停车管理员开始被赋予新的职能,对道路乱停车的行为进行“贴单子”、拍照取证举报。很多市民对此心存疑虑。
停车管理员有权“贴单”吗?
举报违法线索是全民权利
2016年7月初,济南就城区道路管理新规征求意见,该意见被称为济南“最严停车令”。之所以引发公众热议,一方面是已经运行一段时间的30条严管道路乱停车扣3分、罚款100元,更重要的是停车管理员贴单、拍照取证,是否涉嫌法理依据不足,不少人不理解,“停车管理员也有执法权”?
时隔5个月后,2016年12月1日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第53场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济南城区道路泊位停车管理新规《关于加强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管理的通告》。发布会上,支队副支队长、济南市停车办专职副主任韩军庆对前期引发公众疑惑的“贴单、拍照”解释说,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举报道路违法线索是全体公民的权利,任何人都有监督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权利。目前,济南市已组织停车管理员接受培训,严格规定了他们“贴单”和拍照的程序和范围。
2016年12月初,济南交警启动针对市区7类常见违法行为进行“”,任何人都可以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提交交警部门。媒体评论称,由此标志着济南进入“全面交警”时代。停车管理员的拍照行为,性质上与全民“随手拍”相同。
张贴的“提示单”是罚单吗?
只是温馨提示,但能当证据
1日上午9点半,顺河西街与少年路路口处,一辆轿车在道路停车位外乱停车。停车管理员使用手持终端PDA的“违停举报”模块,对该车拍了三张照片,上传到停车集团智慧停车管理后台。在等了10多分钟后,该车司机仍未出现。停车管理员拿出《机动车停放提示单》,填写完车辆牌号、车身颜色等信息后,将其张贴在车窗位置。提示单一式两份,一份贴于机动车上,一份留存。
往违法停车的车窗上张贴单据,被市民俗称为“贴单子”。这个行为此前均是由交警从事的职务行为。
2016年12月1日,在济南市委、市政府发布会上,韩军庆解释说,停车管理员的“贴单”之举,与交警“贴单”意义不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只是一种温馨提示。停车管理员向交警部门提供的照片,也只是违停的一个线索,不能直接将其作为违法的证据。交警部门接到举报线索后,还需调查核实,对违法车辆基本情况、停放时间地点、交通标志标线、上报照片依据法定程序审查后,才能确认违法行为是否成立,并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停车管理员能发挥多大作用?
全市多了500多个监督员
在济南机动车保有量超过180万辆,而停车泊位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济南交警部门根据道路实际状况,划定道路停车泊位27756个,其中大约一半的停车泊位为规范收费的车位,还有一半没有收费。
具体而言,济南市区已收费管理的道路有176条,总计14269个停车位,目前道路停车管理员有500多名,平均每人管理的道路停车泊位数量不到30个。
当然,停车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入场和出场的车辆进行拍照取证,对乱停车行为进行举报,只是引导道路停车秩序的行为方式,并非主要业务。
普通市民可以举报乱停车吗?
一个月市民上传线索近5千条
停车管理员可以对乱停车行为进行拍照和举报,他们的权利这么大,普通市民也可以吗?对于乱停车行为进行举报,是《》赋予每个每个公民的权利,发现乱停车既可以报警,也可以通过新媒体渠道上传证据。
据济南交警公布的数据显示,自从2016年12月2日启动交通违法行为“随手拍”后,市民参与交通管理的积极性极大。上线25天后共收到4723条线索。“随手拍”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中,违法停车占比重最大,约占总量的44.08%,数量大约为2082条,平均每天83条。此外,才是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通行、强行加塞、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等。
这表明市民对乱停车举报的参与热情十分高涨。济南交警支队交通处副处长王宏斌表示,对于普通市民“随手拍”举报的乱停车行为,交警部门数据分析后会及时组织查处。
最严停车令是济南的特例吗?
厦门南京等都是扣分加罚钱
在济南30条主干道路乱停车,要面临罚款100元、扣3分的处罚。对于公交站牌、消防栓以及划有黄色网状线路段停车,都要有别于其他路段,予以严厉处罚。
对重点区域的违法停车予以严罚,并非济南独有。近两年,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急速增加,严罚违法停车越来越多地为城市管理决策者青睐。比如,厦门就从2016年元旦起,对在公交站牌前后30米范围内的违停车辆罚款800元。早在2015年元旦,苏州就将全市31个路段设为严管路段,设置禁停标志,凡是在严管路段违法停车的一律给予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此外,2016年五月份,温州、南京等地也实施了类似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