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和考试收费出新规:培训费驾校收考试费交警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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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时报 记者 尹爽 苏冉
  学车时需缴纳的培训费、考试费将分别由驾校和交警部门收取驾校不得预收再培训费无论是驾校还是交警部门都必须公示所有费用的价目表&hellip&hellip14日,在济南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和考试收费工作会上,由我市物价、交通和公安三方联合向济南市58家驾校下发了相关通知,并自3月14日起开始,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执行。会议要求,价目公示牌4月15日之前必须全部上墙。
  培训费
  小型汽车最高3640元/人·期
  3月14日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和考试收费行为有关事宜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驾校需严格按照省、市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收费标准收取培训费,不得委托中介机构代收,严禁教练员代收代缴。学员在未查体、办理报名手续前,培训机构不得收取培训费学员查体合格交纳培训费时,培训机构应与学员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培训收费数额,并开具税务发票。如果学员有特殊培训需求,其收费标准由学员与培训机构根据特需服务内容协商确定,并在签订培训协议时予以明确。对已交纳培训费、中途退学的学员,驾校应按实际培训学时和相应标准扣除培训费后如数退还。驾校因自身原因不能完成全部规定科目培训的,应当将培训费全额退还学员。
  此次会议,针对目前济南市可以进行的培训的7种车型的基准价格(元/人·期)再次做出明确规定。其中,小型汽车C1和小型自动挡汽车C2的基准价格为2600元/人·期,中型客车B1的基准价格为3400元/人·期,大型货车B2的基准价格为6100元/人·期,大型客车A1的基准价格为3400元/人·期,牵引车A2的基准价格为3500元/人·期,公交车A3的基准价格则为6200元/人·期。
  根据规定,济南市辖区内的驾驶人培训机构可在上述基准价格上下浮动40%幅度内制定收费标准,以小型汽车为例,驾校能收取的最高费用为3640元/人·期。另外,培训教材费驾校可按定价收取,而学员计时卡的费用则已经包含在培训费里,驾校不得再额外收取。至于培训保险费,则完全依照自主自愿的原则,驾校不得强制收费。
  考试费
  培训机构或教练员不得代收代缴
  目前收费方式是驾校收取培训费的同时,代收考试费,这种方式虽能为学员节省一定的时间,但也经常出现收费不明,退费扯皮的问题。此次新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驾校不再代收考试费。按要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相关的考试费、补考费,由学员自行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布的地点交纳,培训机构或教练员不得代收代缴。
  需参加考试的申请人,由参考人持本人身份证、合格的身份条件证明、申请表,增加准驾车型的还应持机动车驾驶证和银联卡,到缴费窗口缴纳710元汽车考试费(其中包括40元查体费和10元工本费)。需提醒市民的是,申请人要保管好考试费的收费票据,丢失不补,无收费票据的,则不能办理退费业务。此次,交警部门也公布了补考费的具体价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补考费60元/人次、场地驾驶技能补考费120元/人次、道路驾驶技能补考费180元/人次。
  另外,因各种原因不能参与考试需退费的,需本人持身份证、身份条件证明、申请表、考试费收费票据到查体受理点或济南市车管所业务大厅办理考试申请退办业务,车管所退办窗口出具《业务退办告知单》。需注意的是,未参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任何科目考试的可全额退还考试费但参加过任一科目考试,想要中途退出考试的,则只能拿到10元工本费的退费。
  再培训按实际执行收费
标准的80%据实结算
  目前,有些驾校针对未通过考试的再培训学员一次性收取500-800元不等的再培训费,不仅不给学员开发票,且剩余部分不退费。
  根据新规,对考试不合格、自愿参加再培训的学员,驾校应按再培训实际学时和实际执行收费标准的80%计收培训费。再培训实行计时收费,学员按实际学时交纳培训费。驾校应向再培训学员开具税务发票,不得预收再培训费用。对此,济南市物价局的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以小型汽车C1为例,操作的基准价格为50元/人·学时,驾校可上浮40%,即70元/人·学时,那么再培训的执行标准即为56元/人·学时,这要根据各驾校实际上浮的比例确定。
  “需强调的是,再培训学时要通过再培训实际计时确定,不得提前预收。”该负责人说,这是目前驾校投诉的热点问题。目前,济南正在试点驾校尝试使用“补考卡”,上车打卡计时,据实结算再培训费,这一方式今年将在各驾校推广。不过,在推广前只能通过人工方式计时收费。
  全公示
  明码标价公示牌最迟4月15日全上墙
  “从前期调研情况看,有的培训机构未对相关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公示,有的存在公示不规范的问题。”济南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说,按照《价格法》的有关规定,收费单位必须对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公示,且必须经监督检查机构监制。按要求,交警部门和各驾校应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设立收费标准公示牌,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培训收费包括基准价格、实际执行价格、再培训实际执行价格)、文件依据和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进行公示,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由于公示牌需经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监制后再行公示,各驾校的公示牌必须在4月15日之前上墙。”该负责人说。今后,物价、交通和交警三部门将建立收费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收费违法信息。4月中旬,三部门将对驾培行业的明码标价公示工作进行大检查,对没有公示和不按规定公示的,将根据《价格法》和《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提个醒】
  适应性练习全凭自愿
  按照3月14日发布的新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考前适应性练习,属培训机构或学员自愿行为。在培训期间组织学员进行考试场地考前适应性练习,由培训机构交纳相关费用,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或教练员不得强行组织学员参加考试场地考前适应性练习,更不得以此收取学员费用。

  如果培训结束后,学员自愿参加考试场地考前适应性练习,则费用需由学员自行到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经营单位交纳相关费用,培训机构或教练员不得代收代缴。 (记者尹爽)

  机动车驾驶人初学报名考试费缴纳地点
  1.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准驾资格审核科地址:经十西路30849号(京福高速公路东上桥口)
2.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准驾资格审核科 地址:生产路3号
3.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准驾资格审核科 地址:万寿路8号
4.交通警察支队长清区大队车管分所 地址:长清区峰山路2929号
5.章丘交警大队车管所 地址:世纪东路南首
6.平阴交警大队车管所 地址:振兴街中段7.济阳交警大队车管所
地址:济阳县纬四路81号8.商河交警大队车管所 地址:彩虹路中段

机动车驾驶人退办考试费地点
  1.市区学员在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业务大厅办理2.章丘、长清、平阴、济阳、商河的学员在本地交警大队财务科办理
  机动车驾驶人补考费缴纳地点
1.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业务大厅 地址:经十西路4199号
2.交通警察支队历下区大队车管分所 地址:历下区地址二环东路6729号
3.交通警察支队市中区大队车管分所 地址:郎茂山路8号
4.交通警察支队槐荫区大队车管分所 地址:张庄路400-7号
5.交通警察支队天桥区大队车管分所 地址:二环北路246赵庄村
6.交通警察支队历城区大队车管分所 地址:花园路4号
7.交通警察支队长清区大队车管分所 地址:长清区峰山路2929号
8.章丘交警大队车管所 地址:世纪东路南首
9.平阴交警大队车管所 地址:振兴街中段
10.济阳交警大队车管所 地址:济阳县纬四路81号
11.商河交警大队车管所 地址:彩虹路中段

  学车人需要走的步骤

  1  寻找合适的驾校

  2  持本人身份证到心仪驾校注册、预约查体

  3  到交警部门查体交费(包括考试费)

  4  a.如果查体不合格则全额退款
b.如果查体合格则到驾校报名交培训费

  5  报名成功的学员首先需进行理论学习

  6  进行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7  a.考试未通过的,需到交警部门缴纳补考费,进行补考
b.考试通过的,则开始上车训练,分别达到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培训规定学时的,驾校会安排学员考试

  8a.未通过考试的进行缴费、补考
b.通过考试的,核发驾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