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民用打车软件屡遭爽约 相关部门:不在处理范围内
所属分类:车子
  转载自http://sd.sdnews.com.cn/jinan/201402/t20140222_1527714.htm


鲁网2月22日讯(记者 刘梅婷)“有了打车软件倒是方便,但经常会遇到爽约,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吗?”近期,两款打车软件的竞争热火状态正在持续升温。但随着乘客和司机补贴力度的加大,这看似美好的双赢局面下却潜藏着不少问题,市民孙先生便是“受害者”之一。记者了解到,根据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开启空车待租标志后不得拒绝运送乘客,但对于用手机软件达成的协议,目前还不在客运管理处理范围内。
  由于每周末都要去看父母一趟,市民孙先生是坐出租车的常客,可就在近期,往常招手即来的出租却一辆辆擦肩而过,只留下只可远观的绿色背影:“从家里走坐公交车十分不方便,节假日本来打车就不容易,这下可好,有了软件都没车了。”孙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也不得下载叫车软件,但能成功被抢单的次数寥寥无几,“估计是因为线路比较长,没人愿意载我们。”
  不仅如此,孙先生发现,即便是叫到出租车,在凌烈的寒风中等待后,依然会收到被“放鸽子”的消息:“一次我等了10分钟还没见车来,就打电话联系司机,对方说因为路程不好走,已经拉乘其他乘客了。“这不是赤裸裸的拒载吗,难道就没有制约此行为的法规?” 几次反复后,孙先生无奈之下买了一辆电动车,决定每周骑着去父母家里,“还好未来天气会越来越暖和,等打车软件这场‘战役’消停之后,我再重回‘打车大军’中。”
  记者了解到,根据《济南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开启空车待租标志后不得拒绝运送乘客,并在运送乘客途中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服务,否则会被处以一百元罚款。
  “具体来看,有两种情形可以认定为拒载行为,一是车辆处于待租状态(空车灯亮),驾驶员在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载客的行为;二是车辆显示暂时停运标志,驾驶员招揽乘客,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载客的行为。”据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客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但对于用软件叫车的行为,在目前执行的管理条例中并没有明确做出规定,尚不在处理范围内。
  在打车软件盛行后,过去随招随停的叫车时代似乎已经过去,而即便是被抢了单,市民依然有着被爽约的可能性。如何保障乘客的权益,或许应该是相关部门未来首当要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