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房改房维修金全部“分楼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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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济南消息(记者李人杰)不按楼幢建立明细账,无法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这个难题让不少已售公房的户主在支取维修金时感到困难重重。日前,济南市房管局、财政局、国资委三部门联合发布文件,集中开展已售公房维修资金建账等工作,将总账理清,把维修金分支每栋楼的账本上。
  昨天上午,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在龙奥大厦举行已售公房维修资金按幢建账咨询、解释活动,对有关政策、工作流程等进行了详细介绍,同时维修资金建账工作小组为有需要的单位提供现场服务及指导,盘活维修资金。据了解,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已成立维修资金建账工作小组,协助单位建账。“按照相关支取使用规定,维修资金需要按楼幢支取使用,房改时只设立总账没有具体设立楼幢明细账的单位不符合支用手续。”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建账工作的滞后,严重制约维修资金本应发挥的功效,直接影响群众使用维修资金维修房屋。有钱不能用,导致了已售公房维修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