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种种购房歪招暗藏重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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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公司名义买房、借亲戚朋友之名买房、先签合同暂不过户、冒充公司员工骗取纳税证明……新一轮楼市调控政策出台后,购买二套以上住房、异地购房等受到了更为严格的限制,不少购房者被挡在门外。于是,网上出现了许多“见招拆招”化解政策的“歪招”。对此,业内专家提醒,网上传播的规避招数风险很大,购房者贪图眼前利益很有可能得不偿失,提醒买房人应循规蹈矩,莫要试水冒险。

  以公司名义买房需谨慎

  【购房歪招】“按照新政策规定,我没有买房资格,才想出以公司名义买房这一招数。”王先生老家是江苏,来济南做生意5年时间,前年买了套房子,本来打算今年夏天再购买一套,方便孩子读高中。“济十条”的出台让他的计划泡了汤。“既然个人没法买,我就只能用公司名义买。”王先生告诉记者,他身边不少做生意的朋友,由于不符合买房条件,都在考虑用公司名义买房。记者近日走访多家房产中介获悉,这段时间他们接到不少客户的电话,咨询能否用公司名义买房来回避新政。【专家提醒】借用公司名义买房虽然不受买房套数限制,但仍然存在巨大风险。首先,公司买房的买卖交易环节纳税成本较高。以公司名义买房在购房环节的税费不高,但一旦房子转手,就必须缴纳高额税费,从而使投资收益锐减。其次,以公司名义购房,房产就将被视为公司固定资产,需要每年列入财务报表计算折旧。另外,一旦公司财务状况出现问题,房产也有可能被抵押、变卖等来弥补欠债损失。最后,在国家和地方的调控下,房价如果保持平稳或者下跌,那么实际出资人将得不偿失。

  “借名买房”易产生纠纷

  【购房歪招】在某中外合资企业工作的韩女士,4年前买了第一套房,现在又看好了东部某楼盘的一套精装修户型,总价90万元左右。如果是首套房,首付三成,只需拿出不到30万元,利率为基准利率;但她现在要买已属第二套房,首付不低于六成,需要拿出54万元,而且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韩女士因此琢磨,以二套房名义购房,首付比一套房要多出20多万元,压力不小。她于是想到了借用别人名字买房的念头。“以后再过户给我,这样购房资金相对更充裕。”

  记者发现,与韩女士有同样想法的人还有不少。有的买房人试图通过与名下无房的亲朋好友进行私下协议,借用其身份购买房产,以规避限购令的调控政策,待房价上涨后通过出卖房屋并按照约定分享收益。

  【专家提醒】“借名买房”是否存在风险?法律界人士表示,房产涉及物权,目前购房采用的是房产登记制度,即产权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为规避国家房产调控政策,而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存在着很大风险,处理方式稍有不同,引发的风险也不同。

  很多购房者借名买房,首先想到的是父母,认为这样风险最小。借用父母名义买房,我国法律认定房产归属主要以房产证上的名字或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为准,如果父母不止一个子女,则意味着今后兄弟姐妹将享有房产的同等继承权。

  其次,借亲戚朋友名字买房,双方签订相关协议规避风险。“借名者”和实际购房人所签订的相关协议本身是合法有效的,应视为一种合同关系,但其中并不涉及物权。如果房价上涨或其他原因,“借名者”将房产进行过户交易,即使最终法院认可了双方协议的效力,但已过户交易的房产将无法追回。

  此外,出借姓名的名义产权人也一样承担着风险,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名义购房或按揭贷款,不但在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有了自己的房产记录,在金融机构也会有按揭贷款的征信记录。即便日后将房屋过户给出资人,但职能机构的记录资料不会随房产过户而消除,这些记录会成为日后审核各种资格的依据,也就意味着名义产权人会丧失一定的资格,如无法享受首套房贷款优惠或受限于其他“限购”政策。

  先签合同暂不过户存隐患

  【购房歪招】先签购房合同书,等以后有了购房资格再过户。这是很多人想出的另外一购房“歪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