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分类:房子
转载自http://news.e23.cn/Content/2011-04-08/201140800019
作者:王锋
国家新的征收与补偿条例1月颁布后,济南征收补偿标准有何变化?济南版“限购令”出台到昨天刚“满月”,效果如何?近期,一系列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密集出台,为解答市民疑惑,4月7日上午10点,济南市城乡建设委主任田庄带领相关处室负责人做客12345,现场接听来电。田庄表示,“限购令”实施后,总的看发挥了较好效果,楼市保持平稳,今年济南房价的调控目标就是房价涨幅不超过济南市GDP增长幅度和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
【热点点击】之征收新规
临时租房费不足千元按1000元算
今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国务院令形式颁布。经过两个多月修改,3月21日,《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暂行规定》正式公布。新的拆迁补偿条例在搬迁补助费标准、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上有无变化?对此,济南市城乡建设委主任田庄进行了详细解释。
征收补偿不变 安置等补助提高
新出台的《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暂行规定》提到,国有土地的房屋征收补偿仍执行原有标准。但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安置房屋分摊面积计价进行了调整。
对市民来说,过去一些被拆迁居民在安置房尚未建成期间需要临时租房安置,原有的补偿办法中规定,拆迁过渡期限内每月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计算,每月临时安置补助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发。
新《规定》则调整为:过渡期限内每月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2元计算,每月临时安置补助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发。临时租房费底线也将上调,今后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少于45㎡的被拆迁居民在拆迁安置期内每月可领取1000元租房费。
除租房费外,在一次性搬迁补助费,即市民俗称的“搬家费”上,《规定》也进行了上调。即今后一次性搬迁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住宅房屋每平方米22元,比原有标准高了2元,私有非住宅房屋每平方米28元,比过去多了3元。此外,《规定》指出,一次性停产停业补偿费按私有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营业、生产用房为每平方米50元,比过去上涨20元,其他非住宅用房为每平方米30元,比过去上涨20元。
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征收前
“随着济南房屋设计的变化,大公摊的房屋越来越多,如果新的安置房公摊面积比原住房公摊大得多怎么办?”很多市民担心在公摊面积上吃亏。
对此,田庄解释:“分摊面积大于原被征收房屋分摊面积部分的价款,按安置房屋的建安成本计算。”同时,新规规定,安置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一般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如果新的安置房面积超过补偿面积,其超出的套内建筑面积及其相对应的分摊面积部分仍按安置房屋评估价格计算价款。
长清临时安置补助费等单独定
违法建筑的拆迁如何规定?对此,田庄表示,对认定为未经批准的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对被征收人主动自拆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可按照拆除成本进行奖励。但是,对于被认定为合法建筑、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及因政府原因造成的未登记房屋,拆迁中应给予补偿。
同时,田庄表示,新规适用范围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不过,鉴于长清区在房价以及租房价格等方面和老城区有较大差异,因此新规提出,长清区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内的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等费用标准,报济南市政府备案后执行。“何时实施呢?”这也是很多市民拨打12345询问的问题,对此,田庄表示,规定发布的时间就是实施时间,中间没有缓冲期。发布即实行,新条例生效,旧条例即废止。
作者:王锋
国家新的征收与补偿条例1月颁布后,济南征收补偿标准有何变化?济南版“限购令”出台到昨天刚“满月”,效果如何?近期,一系列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密集出台,为解答市民疑惑,4月7日上午10点,济南市城乡建设委主任田庄带领相关处室负责人做客12345,现场接听来电。田庄表示,“限购令”实施后,总的看发挥了较好效果,楼市保持平稳,今年济南房价的调控目标就是房价涨幅不超过济南市GDP增长幅度和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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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租房费不足千元按1000元算
今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国务院令形式颁布。经过两个多月修改,3月21日,《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暂行规定》正式公布。新的拆迁补偿条例在搬迁补助费标准、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上有无变化?对此,济南市城乡建设委主任田庄进行了详细解释。
征收补偿不变 安置等补助提高
新出台的《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暂行规定》提到,国有土地的房屋征收补偿仍执行原有标准。但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安置房屋分摊面积计价进行了调整。
对市民来说,过去一些被拆迁居民在安置房尚未建成期间需要临时租房安置,原有的补偿办法中规定,拆迁过渡期限内每月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计算,每月临时安置补助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发。
新《规定》则调整为:过渡期限内每月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2元计算,每月临时安置补助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发。临时租房费底线也将上调,今后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少于45㎡的被拆迁居民在拆迁安置期内每月可领取1000元租房费。
除租房费外,在一次性搬迁补助费,即市民俗称的“搬家费”上,《规定》也进行了上调。即今后一次性搬迁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住宅房屋每平方米22元,比原有标准高了2元,私有非住宅房屋每平方米28元,比过去多了3元。此外,《规定》指出,一次性停产停业补偿费按私有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营业、生产用房为每平方米50元,比过去上涨20元,其他非住宅用房为每平方米30元,比过去上涨20元。
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征收前
“随着济南房屋设计的变化,大公摊的房屋越来越多,如果新的安置房公摊面积比原住房公摊大得多怎么办?”很多市民担心在公摊面积上吃亏。
对此,田庄解释:“分摊面积大于原被征收房屋分摊面积部分的价款,按安置房屋的建安成本计算。”同时,新规规定,安置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一般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如果新的安置房面积超过补偿面积,其超出的套内建筑面积及其相对应的分摊面积部分仍按安置房屋评估价格计算价款。
长清临时安置补助费等单独定
违法建筑的拆迁如何规定?对此,田庄表示,对认定为未经批准的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对被征收人主动自拆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可按照拆除成本进行奖励。但是,对于被认定为合法建筑、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及因政府原因造成的未登记房屋,拆迁中应给予补偿。
同时,田庄表示,新规适用范围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不过,鉴于长清区在房价以及租房价格等方面和老城区有较大差异,因此新规提出,长清区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内的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等费用标准,报济南市政府备案后执行。“何时实施呢?”这也是很多市民拨打12345询问的问题,对此,田庄表示,规定发布的时间就是实施时间,中间没有缓冲期。发布即实行,新条例生效,旧条例即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