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办理房屋赠与过户提交的资料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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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如何办理房屋赠与过户手续

一、受理单位:房屋所在区房管局

二、申报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 登记申请书;

2、 赠与双方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3、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赠与合同原件1份;

5、房屋测绘图纸2份(可原证复印);

6、地税局出具的完税凭证原件1份。

7、财政局出具的契税完税证第4联原件1份。

8、申请人不能到场的,提交公证委托书原件1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受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代为申报;

9、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三、申报程序:

1、赠与双方签订赠与合同。

2、住宅用房到房产大厦二楼西厅地税局窗口完税,非住宅用房到各区地税局完税。

3、到房屋所在区财政局在区房管局交易大厅内设立的征税窗口缴纳契税。

4、赠与方受赠方持规定资料,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受理窗口申报。

5、资料齐全,签字完毕后,工作人员收件并开具回执单。

四、收费情况

1、收费依据:发改价格【2008】924号文件、鲁价费发【2002】171号文件。

2、收费项目:登记费、交易手续费

3、收费标准:(1)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由受赠方承担。

(2)交易手续费:住宅6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非住宅10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由赠与双方各承担一半。

五、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六、流转程序:申请——区局受理——区局审核——市局受理——市局初审——市局审核——市局制证——市局发证——市局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