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分类:房子
先摇号排序后资格审核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的公租房申请采取“先摇号排序,后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申请家庭在前期不再需要准备大量材料,提交低收入证明后可以参加摇号,摇号结果被划入资格审核范围的家庭,才需要准备相关的审核材料。
摇号过程坚持孤老、残疾和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优先的原则,在市民巡访团、公证处、省市媒体和市民代表见证下,通过电脑摇号确定申请家庭的摇号顺序,摇号结果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业务受理大厅进行公示。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公租房分配实行先摇号、后审核,摇号结果并非最终的选房顺序。根据房源情况,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相应号段的申请家庭纳入资格审核范围,通过资格审核的家庭才能根据摇号顺序进行选房。记者了解到,今年可供分配的公租房来自融汇城江山、滨河新居、港新园、绿地香榭丽等22个小区,总计4176套,其中两室户2278套、一室户1898套。
根据房源数量及摇号排序情况,5012号(含)前的两室户家庭和3359号(含)前的一室户家庭,作为今年公租房资格审查的候选家庭(含单身人员,下同)。
根据计划,10月24日-31日,为第一组摇号的家庭办理资格核准;11月1日-11月13日,为第二组纳入审查范围的家庭办理资格核准。候选家庭的主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到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选房资格核准。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资格核准的,原摇号排序号作废。
11月中旬开始,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分批次安排获得选房资格的家庭进行选房。资格核查及选房过程中,因不符合选房资格或取得资格但放弃选房,造成房源有剩余的,将依据剩余房源数量及摇号排序结果依次递补。摇号排序不再实施轮候,一次有效,未获配租公租房的家庭,可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申请租赁住房补贴。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的公租房申请采取“先摇号排序,后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申请家庭在前期不再需要准备大量材料,提交低收入证明后可以参加摇号,摇号结果被划入资格审核范围的家庭,才需要准备相关的审核材料。
摇号过程坚持孤老、残疾和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优先的原则,在市民巡访团、公证处、省市媒体和市民代表见证下,通过电脑摇号确定申请家庭的摇号顺序,摇号结果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业务受理大厅进行公示。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公租房分配实行先摇号、后审核,摇号结果并非最终的选房顺序。根据房源情况,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相应号段的申请家庭纳入资格审核范围,通过资格审核的家庭才能根据摇号顺序进行选房。记者了解到,今年可供分配的公租房来自融汇城江山、滨河新居、港新园、绿地香榭丽等22个小区,总计4176套,其中两室户2278套、一室户1898套。
根据房源数量及摇号排序情况,5012号(含)前的两室户家庭和3359号(含)前的一室户家庭,作为今年公租房资格审查的候选家庭(含单身人员,下同)。
根据计划,10月24日-31日,为第一组摇号的家庭办理资格核准;11月1日-11月13日,为第二组纳入审查范围的家庭办理资格核准。候选家庭的主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到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选房资格核准。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资格核准的,原摇号排序号作废。
11月中旬开始,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分批次安排获得选房资格的家庭进行选房。资格核查及选房过程中,因不符合选房资格或取得资格但放弃选房,造成房源有剩余的,将依据剩余房源数量及摇号排序结果依次递补。摇号排序不再实施轮候,一次有效,未获配租公租房的家庭,可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申请租赁住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