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政府出手终结“全款买房的往里走”!开发商有这些行为将被“停网签”!
所属分类:房子
  转载自http://news.jnnc.com//jinan/2018/0426/673488.shtml
大众网
最近,有许多市民反映济南部分热点区域住宅项目,存在拒绝使用商贷或公积金贷款等歧视刚性需求购房者,以及住宅销售捆绑车位、地下室销售等行为。济南市建委责令违法违规房企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整改完成前,暂停项目合同网签及后续预售审批项目的办理。

黑心房企的行为,深深地伤害了购房者,也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大众网记者从济南市建委了解到,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房价管控,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效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等工作要求,济南市建委对规范房企售房提出了四条硬杠杠:

一、商品住宅项目形象进度满足预售要求的,应当一次性申请预售。

二、住宅项目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应提交销售方案。销售方案包括:房源信息、销售方式、付款方式、意向购房者组成(30%首付、60%首付、全款客户占比情况)。销售方案审批通过后,向社会公示。

三、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外销售。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公示销售进度控制表,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明码标价,并告知所有购房者。

四、销售商品房时,应优先满足无住房记录的刚性购房者需求。不得要求购房人一次性付款或一次性付款优先选房,不得拒绝购房人正常使用住房公积金或商业个人贷款购房,不得要求住宅销售捆绑车位及地下室。

济南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违反以上规定的,济南市建委将依法责令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整改完成前,暂停项目合同网签及后续预售审批项目的办理。

欢迎广大市民,拨打0531-66600789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