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分类: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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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
济南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当天,每套住宅至少有一个房间获得的日照时间大于等于2小时。但在实施方面缺乏监督,部分楼盘存在有意无意掩盖日照时间不足的情况道
一个小区共有 18栋楼,其中 9栋楼都存在大寒日日照时间不足 2小时的房子,部分户型 1至 10层的房子大寒日日照时间不足 2小时,更有一些房子大寒日日照时间不足1小时。
这是济南东北部楼盘新城.香溢紫郡的情况,其开发商为上市公司新城控股(601155)。经济导报记者粗略估算,香溢紫郡日照时间不足 2小时的房子超过 100套,其中不足一小时的也有几十套。
济南一房地产界人士向导报记者表示,大寒日日照时间不足2小时,甚至不足1小时的房子,在济南很多新建小区都有。但如香溢紫郡这种一二百套房子日照时间不足2小时的案例却不多。尤其值得警惕的是,如果日照时间不满足相关规定,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子将是居住公寓的性质。
根据济南市的规定,对于日照时间不足2小时的房子,开发商必须在项目现场及公示的规划总平面图中明确标注。但该规定过于笼统,且在实施方面缺乏监督,很多楼盘都存在有意无意掩盖日照时间不足的情况。
部分楼栋 1-10层采光不足
香溢紫郡项目位于开源路以东、工业北路以北 800米左右的位置。该项目是新城控股从天鸿置业收购的项目。
在2014年年底,新城控股与天鸿置业签署协议,新城控股以32880.40万元的价格,受让天鸿置业相关项目公司的股权和债权,从而持有了济南市历城区田园新城片区 C-4地块100%的权益在2015年7月14日,新城控股又以3.93亿元受让了济南市历城区田园新城片区 B2-1地块 100%的权益。
在这两宗土地中,C-4地块就是香溢紫郡在售项目所占地。
6月3日,济南市规划局公示了C-4地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显示,香溢紫郡项目有大量住宅日照时间不足两小时。香溢紫郡共有 18栋楼,自北向南、自东向西从 1号排列至21号,没有3号楼、13号楼和 14号楼。其中,共有 9栋楼存在大寒日日照时间都不足2小时的房子。
在这 9栋楼中,8号楼、12号楼、18号楼的情况尤其严重。其中,8号的 3户住宅,1到 10层大寒日日照时间在 1至 2小时之间12号楼的 6户住宅,1到 10层大寒日日照时间在 1至 2小时之间18号楼的4户住宅,1到 10层大寒日日照时间在 1小时至 2小时之间。仅仅这三栋楼,就共有 100多套房子的日照时间不足 2小时。另外,15号楼、16号楼、17号楼的情况也比较严重,它们有部分 1层、2层、3层的房子,大寒日日照时间不足 1小时。
日照不足意味着什么?
大寒日日照时间不足2小时,甚至不足 1小时,意味着什么?根据济南市 2015年修订的《济南市日照分析管理规定》,济南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当天,每套住宅至少有一个房间获得的日照时间大于等于 2小时。在济南的标准中,日照时间的计算以户为单位。以户为单位,就是说一套住宅内有一个窗户满足 2小时,这套房子就达到日照标准了。
而在每年的冬天里,日照时间最短的不是大寒日(1月20日),而是冬至日(12月21日)。如果一套住宅的大寒日日照时间不足2小时,就意味着在漫长的冬季里,这套房子的任何一个房间,都将很少有阳光光顾。
正因如此,济南市要求,新区项目中新建住宅日照时间应满足大寒日2小时,少数不满足 2小时要求的,可作为居住公寓(除日照时间不达标外,其他规划指标均满足国家规范)。
同时,济南市进一步区别了新区与旧区不同的日照标准。
对于旧区改造项目而言,住宅部分房屋大寒日日照时间可以在 1至 2小时之间但不足 1小时的,应当作为居住公寓。旧区改造项目内,大寒日日照时间在 1小时到 2小时的,应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注明并在规划总平面图中公示。导报记者注意到,香溢紫郡属于旧区改造项目。这意味着,它的住宅部分日照时间可以在1至 2小时之间,但低于 1小时的应当作为居住公寓性质。而且,对于那些日照时间只有 1到2小时之间的房子,开发商应当进行公示。
但一个奇怪的现象是,香溢紫郡项目在去年已经拿到预售证并开始销售,但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直到今年6月3日才在规划局网站上进行公示。而这份迟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早在 2015年6月24日便已经获批。
那么,香溢紫郡为何有如此多的住宅日照时间不足,开发商有无对购房者公示? 6月 23日,导报记者致电香溢紫郡售楼处、新城控股总部,就香溢紫郡的日照时间问题提出了采访要求。至截稿,导报记者尚未收到开发商的回复。
购房者警惕陷阱
导报记者注意到,除了香溢紫郡,济南很多楼盘也有日照时间不足的现象。比如,位于汉峪片区的三盛国际公园就也有一些居住公寓性质的房子。
那么,居住公寓与普通住宅到底有什么不一样?居住公寓,就是在住宅性质的用地上因日照时间不足成为了公寓的房子。
与其他公寓不同,这类房子也是 70年产权,其用电、用水、相关税费的标准也与住宅相同,并且可以落户、上学。简而言之,这类房子,除了是居住公寓名字,在其他方面与住宅相同。
只是,当它被冠以居住公寓的性质时,就意味着这套房子在冬季的日照时间非常少。
导报记者注意到,根据济南市相关规定,对于日照时间不足2小时的房子,无论是新区还是旧区,开发商必须在项目现场及公示的规划总平面图中明确标注,供购房人参考。但开发商在销售时,大都会有意无意地回避相关公示。
上述业内人士向导报记者透露,一般情况下,开发商都不会主动告诉购房者日照时间的问题。即使部分开发商会公示,也只是公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而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规划总平面图中,才会有日照标注。通常情况下,购房者都不会注意到规划总平面图的日照问题。
这样的情况,一方面凸现了制度的漏洞,另一方面也提醒购房者一定要擦亮眼睛。要仔细查验开发商的&lsquo五证&rsquo及相关公示,以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跳进开发商的陷阱。上述业内人士分析。
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
济南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当天,每套住宅至少有一个房间获得的日照时间大于等于2小时。但在实施方面缺乏监督,部分楼盘存在有意无意掩盖日照时间不足的情况道
一个小区共有 18栋楼,其中 9栋楼都存在大寒日日照时间不足 2小时的房子,部分户型 1至 10层的房子大寒日日照时间不足 2小时,更有一些房子大寒日日照时间不足1小时。
这是济南东北部楼盘新城.香溢紫郡的情况,其开发商为上市公司新城控股(601155)。经济导报记者粗略估算,香溢紫郡日照时间不足 2小时的房子超过 100套,其中不足一小时的也有几十套。
济南一房地产界人士向导报记者表示,大寒日日照时间不足2小时,甚至不足1小时的房子,在济南很多新建小区都有。但如香溢紫郡这种一二百套房子日照时间不足2小时的案例却不多。尤其值得警惕的是,如果日照时间不满足相关规定,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子将是居住公寓的性质。
根据济南市的规定,对于日照时间不足2小时的房子,开发商必须在项目现场及公示的规划总平面图中明确标注。但该规定过于笼统,且在实施方面缺乏监督,很多楼盘都存在有意无意掩盖日照时间不足的情况。
部分楼栋 1-10层采光不足
香溢紫郡项目位于开源路以东、工业北路以北 800米左右的位置。该项目是新城控股从天鸿置业收购的项目。
在2014年年底,新城控股与天鸿置业签署协议,新城控股以32880.40万元的价格,受让天鸿置业相关项目公司的股权和债权,从而持有了济南市历城区田园新城片区 C-4地块100%的权益在2015年7月14日,新城控股又以3.93亿元受让了济南市历城区田园新城片区 B2-1地块 100%的权益。
在这两宗土地中,C-4地块就是香溢紫郡在售项目所占地。
6月3日,济南市规划局公示了C-4地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显示,香溢紫郡项目有大量住宅日照时间不足两小时。香溢紫郡共有 18栋楼,自北向南、自东向西从 1号排列至21号,没有3号楼、13号楼和 14号楼。其中,共有 9栋楼存在大寒日日照时间都不足2小时的房子。
在这 9栋楼中,8号楼、12号楼、18号楼的情况尤其严重。其中,8号的 3户住宅,1到 10层大寒日日照时间在 1至 2小时之间12号楼的 6户住宅,1到 10层大寒日日照时间在 1至 2小时之间18号楼的4户住宅,1到 10层大寒日日照时间在 1小时至 2小时之间。仅仅这三栋楼,就共有 100多套房子的日照时间不足 2小时。另外,15号楼、16号楼、17号楼的情况也比较严重,它们有部分 1层、2层、3层的房子,大寒日日照时间不足 1小时。
日照不足意味着什么?
大寒日日照时间不足2小时,甚至不足 1小时,意味着什么?根据济南市 2015年修订的《济南市日照分析管理规定》,济南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当天,每套住宅至少有一个房间获得的日照时间大于等于 2小时。在济南的标准中,日照时间的计算以户为单位。以户为单位,就是说一套住宅内有一个窗户满足 2小时,这套房子就达到日照标准了。
而在每年的冬天里,日照时间最短的不是大寒日(1月20日),而是冬至日(12月21日)。如果一套住宅的大寒日日照时间不足2小时,就意味着在漫长的冬季里,这套房子的任何一个房间,都将很少有阳光光顾。
正因如此,济南市要求,新区项目中新建住宅日照时间应满足大寒日2小时,少数不满足 2小时要求的,可作为居住公寓(除日照时间不达标外,其他规划指标均满足国家规范)。
同时,济南市进一步区别了新区与旧区不同的日照标准。
对于旧区改造项目而言,住宅部分房屋大寒日日照时间可以在 1至 2小时之间但不足 1小时的,应当作为居住公寓。旧区改造项目内,大寒日日照时间在 1小时到 2小时的,应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注明并在规划总平面图中公示。导报记者注意到,香溢紫郡属于旧区改造项目。这意味着,它的住宅部分日照时间可以在1至 2小时之间,但低于 1小时的应当作为居住公寓性质。而且,对于那些日照时间只有 1到2小时之间的房子,开发商应当进行公示。
但一个奇怪的现象是,香溢紫郡项目在去年已经拿到预售证并开始销售,但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直到今年6月3日才在规划局网站上进行公示。而这份迟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早在 2015年6月24日便已经获批。
那么,香溢紫郡为何有如此多的住宅日照时间不足,开发商有无对购房者公示? 6月 23日,导报记者致电香溢紫郡售楼处、新城控股总部,就香溢紫郡的日照时间问题提出了采访要求。至截稿,导报记者尚未收到开发商的回复。
购房者警惕陷阱
导报记者注意到,除了香溢紫郡,济南很多楼盘也有日照时间不足的现象。比如,位于汉峪片区的三盛国际公园就也有一些居住公寓性质的房子。
那么,居住公寓与普通住宅到底有什么不一样?居住公寓,就是在住宅性质的用地上因日照时间不足成为了公寓的房子。
与其他公寓不同,这类房子也是 70年产权,其用电、用水、相关税费的标准也与住宅相同,并且可以落户、上学。简而言之,这类房子,除了是居住公寓名字,在其他方面与住宅相同。
只是,当它被冠以居住公寓的性质时,就意味着这套房子在冬季的日照时间非常少。
导报记者注意到,根据济南市相关规定,对于日照时间不足2小时的房子,无论是新区还是旧区,开发商必须在项目现场及公示的规划总平面图中明确标注,供购房人参考。但开发商在销售时,大都会有意无意地回避相关公示。
上述业内人士向导报记者透露,一般情况下,开发商都不会主动告诉购房者日照时间的问题。即使部分开发商会公示,也只是公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而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规划总平面图中,才会有日照标注。通常情况下,购房者都不会注意到规划总平面图的日照问题。
这样的情况,一方面凸现了制度的漏洞,另一方面也提醒购房者一定要擦亮眼睛。要仔细查验开发商的&lsquo五证&rsquo及相关公示,以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跳进开发商的陷阱。上述业内人士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