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需对出租房定期养护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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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 记者 高玉龙

7日,济南房管局发布《济南市房屋租赁合同(征求意见稿)》等合同文本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这意味着今后在房屋租赁市场上将有统一规范的合同文本,这也是济南房管局继去年在房屋买卖市场制定统一规范合同文本后,在房屋租赁市场上租赁合同的又一次统一规范行动。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济南房屋租赁市场上,房屋租赁合同大多都存在着“私人定制”的现象。而这些五花八门的房屋租赁合同,也时常导致租赁双方发生一系列的纠纷,而更多的是租客因此而受到利益的损害。记者采访获悉,今年刚刚大学毕业的小刘,便因为当初未签订规范的合同而受损一个月的租金。
为规范济南房屋租赁市场上的合同文本,济南房管局继去年发布统一规范的房屋买卖合同之后,于7日又向社会发布了《济南市房屋租赁合同(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今后房屋租赁双方将有统一规范的合同文本。
新发布的《济南市房屋租赁合同》要求,租赁期间,甲方应按月或是每三个月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保证该房屋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应予以配合。而在转租方面规定,租赁期间,乙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与次承租人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房屋转租的期限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
据介绍,目前发布的《济南市房屋租赁合同》仅是征求意见稿,市民可在9月1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济南房管部门提出意见,其电子邮箱为jnfgcq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