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雅之堂”能否兼容“引车卖浆” 城市管理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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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广东省审议通过了《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被认为是给长期处于“地下经济”地带的食品加工销售小作坊、小摊贩“转正”。这则消息之所以引起关注,是因为“转正”的小摊贩无需工商登记,也就无需缴纳各种税费,只需免费拿到登记证和登记卡即可经营,而且摇号进行地段选择。评论认为,从民生角度看,这是“不以商小而鄙弃、不以业大而骄纵”的商业文明伦理的进步,也有利于城市稳定与发展。
  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这“四小”,对任何一个城市都是令人头疼的大问题。今年1月,济南市全面启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相关部门和单位也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办法。在这个过程中,广东的做法,对我们或许有所启发。
  周三下午5点半,尽管还未开学,济南大学西校区附近道路两侧已是一片热闹景象。煎饼果子、铁板鱿鱼、烤面筋、油旋、凉皮、臭豆腐……数十辆三轮车把辅道塞了个满满当当。地上散落着塑料袋、竹签、纸巾,还有油污旧迹。记者询问一对卖油旋的中年夫妇:“在这里摆摊,城管等部门管不管?有没有人来收费?”妻子说:“不交钱,但城管会管。”“既然没人收费,那城管来了怎么办?”丈夫一脸淡然地答道:“跑呗!”
  一个液化气罐,几个不锈钢盆,几种调料,一摞塑料袋……在济南,这种三轮车食品摊散布于众多居民区、学校门口、人流集散地。七里山、山师东路、西市场、佛山街、有球赛时的体育中心门口……都是小吃摊兴旺发达的地方。
  小摊贩充满争议
  流动小贩在很多城市里,是一个近乎“过街老鼠”的角色,其生存境况无疑充满艰辛。一句“城管来了”、满街四下逃跑的景象在每个城市都不罕见。新闻中所提到的将“流动小贩”称之为“走鬼”,虽然是广东的一句由来已久的俗语,但也从一个侧面对“流动小贩”的生存处境做出了真实而形象的“注解”。
  小摊贩是一个充满争议的群体。济南某大学一份调查报告的总结认为,城市小摊贩的确存在不少问题:首先是安全问题。因其具有较强的“游击性”,易于逃避政府部门的各种检查,其产品得不到有效的质量保证。其次是污染问题。小商贩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缺乏足够的公共意识,垃圾乱扔乱放,影响城市环境。第三是交通阻塞问题。小摊贩往往占道经营,加重交通拥挤。再就是社会治安问题,由于小商贩流动性较大,地域差距较大,容易形成地域团体,或者争抢有利地段,影响社会治安。
  尽管问题多多,但贩夫走卒、引车卖浆者,古已有之。同样有人认为,这些个体户恰是中国经济最小的细胞,在很大程度上,他们的活跃程度可以度量中国经济的活跃程度。小摊贩是城市生活的一部分,维持了一部分人的生计,也为一部分人的生活提供了便利,稳定了社会,扩大了就业。而且这些人多为弱势群体,没有能力在更大范围里有效争取自我权益,仅仅是靠出卖劳动力谋求一点生存空间。他们没有带来更大的危害,之所以破坏城市形象和环境,更多也是因为管理者缺乏服务意识,以收费罚款代替管理。因此需要改进的更应该是城市主管部门。
  “免费转正”一举两得
  正因为小商贩与城市管理者看似不可调和的矛盾,广东省出台的这个管理条例,被认为意义深远。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实行登记管理之后,想做正经生意的商贩从非法变成合法,不用再提心吊胆时刻准备逃跑另一方面管理部门也能更全面掌握相关信息,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查找源头。同时还能促使小作坊和小摊贩自觉提高卫生安全意识,提高产品质量。
  转正不难,难的是免费。实际上,广东省探索给“走鬼”转正已经有数年的尝试。以往,小摊贩“转正”成为“个体工商户”并不难。但转正以后,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多交很多钱,得到的服务却并不显著,小摊贩们自然就没有“转正”的热情。
  广东新政真正值得点赞的地方就在于这些摊贩无需进行工商登记,只需在所在乡镇或街道取得食品摊贩登记卡即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同时《条例》还规定了一系列管理措施,比如要求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方便群众生活、合理布局的原则,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和确定经营时段以及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划定黄金地段的摊位,等等。困扰已久的小摊贩“地下经济”问题,或许能得到较大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