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搭建“无缝资助”铺平贫困学子求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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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济南日报

严寒之中送温暖
   记者昨天从济南市教育局了解到,济南市构建了从小学到大学的“无缝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求学路上都有助学金相伴,贫困学生上学不用发愁。
  市教育局财务处负责人介绍,我市学生资助体系基本上覆盖了从小学到大学的各个学段。在义务教育阶段,我市农村学生实现免费上学,免除了杂费、课本费、住宿费,作业本费在全省率先实现免收;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还享受生活补助,补助比例为寄宿生总数的10%,标准为每人每学年小学500元、初中800元。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我市已经免除杂费;低保家庭学生享受“一免一补”资助,即免除课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中职学生享受补助的政策更加详细。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享受免学费待遇,减免比例为在校生的5%。所有涉农专业的学生学费享受全免。此外,家庭经济困难中职学生还享受国家助学金: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一、二年级农村户籍学生和县镇非农业户口学生助学金资助比例为100%;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助学金比例为困难学生总数的85%;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
  家庭经济困难高中生从2007年就开始享受政府助学金补助。资助比例不低于高中在校生的8%。资助标准平均为每人1000元,分为三个档次:500元、1000元和1500元。在此政策下,我市每年约有7500名贫困高中生享受资助,每年补助金额约为700多万元。据了解,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目前省教育厅还没有下发相关通知,我市具体的贫困高中生资助比例、标准以及补助金发放形式还要等待进一步通知。
  高职学生享受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补助。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比例为3%,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为每人每年6000元。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为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补助比例为14%。
  高校学生可以享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补助,贷款标准最高为每人每年6000元。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还可以享受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等政策。高校还开发大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市教育局财务处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已经构建了从小学到大学比较完善的助学体系。根据《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稿),我省将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具体资助政策还需等待省教育厅进一步通知。学前教育困难幼儿纳入资助体系后,省市将构建更加完整的助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