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分类:救助帮扶
(五)农业科技扶贫促进工程。
1.积极开展农业科技人员下乡活动。依托科技人员下乡活动,以科技进村、入户、到田,推广稳产增产和抗灾减灾技术为重点,加强关键时节、关键环节的技术指导和农民培训。鼓励各级农技专家围绕农业生产实际,开展蔬菜、食用菌、果树、茶叶、中药材等行业关键技术培训。
2.组织做好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支部书记培训工作。2018年,面向我省2000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党支部书记,开展以专题辅导、案例教学、警示教育、研讨交流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工作,强化扶志与扶智相结合,有效提升村支部书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村庄发展、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素质能力。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农业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切实加强对全省农业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农业脱贫攻坚各项日常工作。建立省市县乡四级农业部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推进机制,层层压实农业脱贫攻坚领导责任。建立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全省农业脱贫攻坚暨黄河滩区脱贫迁建产业扶持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农业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定期召开厅领导小组推进会议,督促任务落实。强化责任导向,建立工作台账,完善调度和通报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实行“月调度、季汇总、年度通报”制度,全面推动农业扶贫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加大资金投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部署,按照省财政厅的要求,支持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整合各类农业生产资金向省扶贫工作重点村、黄河滩区倾斜,鼓励以重点区域、主导产业、重大项目为核心,实现各领域涉农资金的集中布局和统筹安排,推进高效特色农业工程建设,促进农业产业扶贫。
(三)抓好关键措施推进。鼓励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以县为单位,通过多种形式,组织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农业项目扶贫对接活动。以县为单位,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与扶贫工作重点村、贫困户开展帮扶对接活动。鼓励扶贫工作重点村积极发展农民合作社,积极吸收贫困农户入社,吸纳贫困人口打工创收。推进农业保险,加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
(四)加强督导检查力度。完善农业脱贫攻坚工作督导检查机制,在全省范围内重点检查农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重点工作推进、保障措施到位等情况,继续深入开展农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大排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市县立即整改,特别对问题较多、整改缓慢、扶贫成效不明显的要严格督查督办,对贪污侵占、截留私分、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厅农业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对农业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组织实施的农业财政专项进行跟踪检查。各市农业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帮扶措施精准落实到位。
(五)搞好总结宣传。加大农业脱贫攻坚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利用山东省电视台、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大众日报、山东农业信息网等媒体网络平台,多渠道开展农业脱贫攻坚工作宣传。及时总结各级农业部门在农业脱贫攻坚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农业脱贫致富的成功典型,营造全省农业脱贫攻坚良好氛围。
1.积极开展农业科技人员下乡活动。依托科技人员下乡活动,以科技进村、入户、到田,推广稳产增产和抗灾减灾技术为重点,加强关键时节、关键环节的技术指导和农民培训。鼓励各级农技专家围绕农业生产实际,开展蔬菜、食用菌、果树、茶叶、中药材等行业关键技术培训。
2.组织做好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支部书记培训工作。2018年,面向我省2000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党支部书记,开展以专题辅导、案例教学、警示教育、研讨交流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工作,强化扶志与扶智相结合,有效提升村支部书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村庄发展、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素质能力。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农业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切实加强对全省农业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农业脱贫攻坚各项日常工作。建立省市县乡四级农业部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推进机制,层层压实农业脱贫攻坚领导责任。建立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全省农业脱贫攻坚暨黄河滩区脱贫迁建产业扶持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农业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定期召开厅领导小组推进会议,督促任务落实。强化责任导向,建立工作台账,完善调度和通报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实行“月调度、季汇总、年度通报”制度,全面推动农业扶贫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加大资金投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部署,按照省财政厅的要求,支持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整合各类农业生产资金向省扶贫工作重点村、黄河滩区倾斜,鼓励以重点区域、主导产业、重大项目为核心,实现各领域涉农资金的集中布局和统筹安排,推进高效特色农业工程建设,促进农业产业扶贫。
(三)抓好关键措施推进。鼓励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以县为单位,通过多种形式,组织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农业项目扶贫对接活动。以县为单位,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与扶贫工作重点村、贫困户开展帮扶对接活动。鼓励扶贫工作重点村积极发展农民合作社,积极吸收贫困农户入社,吸纳贫困人口打工创收。推进农业保险,加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
(四)加强督导检查力度。完善农业脱贫攻坚工作督导检查机制,在全省范围内重点检查农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重点工作推进、保障措施到位等情况,继续深入开展农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大排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市县立即整改,特别对问题较多、整改缓慢、扶贫成效不明显的要严格督查督办,对贪污侵占、截留私分、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厅农业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对农业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组织实施的农业财政专项进行跟踪检查。各市农业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帮扶措施精准落实到位。
(五)搞好总结宣传。加大农业脱贫攻坚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利用山东省电视台、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大众日报、山东农业信息网等媒体网络平台,多渠道开展农业脱贫攻坚工作宣传。及时总结各级农业部门在农业脱贫攻坚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农业脱贫致富的成功典型,营造全省农业脱贫攻坚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