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山东:省定贫困村中贫困户参加农业保险可享50%补助
所属分类:救助帮扶
  鼓励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到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建立种植、养殖生产基地发展农产品深加工等鼓励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到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建立种植、养殖生产基地或购销基地、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开发生态旅游等,通过“龙头企业+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等模式,以订单生产、合作协议、产销对接、股份合作等方式,密切与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农民合作社、贫困户的利益联结,实行“以企带村”,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

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参与扶贫。在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监测中,对向指导农业龙头企业参与扶贫力度大、社会效果好的市、县(市、区)予以倾斜;对积极参与带动扶贫脱贫的农业龙头企业予以优先考虑。鼓励各县(市、区)对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帮扶贫困户脱贫等方面措施实、力度大、成效好的农业龙头企业,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

鼓励“齐鲁乡村之星”承担脱贫攻坚社会责任。鼓励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充分发挥自身的组织管理等优势省级示范社认定监测中将扶贫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引导发挥农民合作组织扶贫带动作用,引导鼓励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充分发挥自身的组织、管理、资金、技术等优势,勇于承担脱贫攻坚社会责任,积极吸收贫困户入社和贫困人口打工,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帮助更多的贫困户脱贫致富。在山东省级示范社认定监测中,将扶贫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在同等情况下给予优先考虑。鼓励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对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帮扶贫困户脱贫等方面措施实、力度大、成效好的农民合作组织,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

2018年面向山东省2000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党支部书记开展以专题辅导、案例教学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工作组织做好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支部书记培训工作,2018年,面向山东省2000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党支部书记,开展以专题辅导、案例教学、警示教育、研讨交流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工作,强化扶志与扶智相结合,有效提升村支部书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村庄发展、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素质能力。

附:《山东省农业脱贫攻坚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文山东省农业脱贫攻坚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是全省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决胜时期。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最新决策部署和省委常委会第55次会议精神要求,现结合我省农业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历次全委会会议精神,按照刘家义同志“八个精准”和“措施精准、狠抓落实”的要求,紧紧围绕“2018年基本完成,2019年巩固提升,2020年全面完成”的工作布局,充分发挥农业行业的政策、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优势,聚焦“4个2”深度贫困地区和黄河滩区,着力做好农业行业扶贫、黄河滩区产业扶持两项工作,重点实施高效特色农业扶贫工程、农业龙头企业帮扶工程、农民合作组织扶贫带动工程、农村改革推动脱贫工程、农业科技扶贫促进工程等五大工程,确保完成全省农业脱贫攻坚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