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救助低保家庭大学生入学,救助标准为每人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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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齐鲁晚报 记者 王杰 通讯员 刘扬 司晴

14日,记者从济南市民政局获悉, 2017年山东高考招生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济南市随即安排部署2017年度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工作。该项工作自2009年开始,已累计救助1796人,发放救助金718.4万元。

据了解,救助对象为城乡低保家庭中参加当年全国高考、经省招办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院校新生(不含考取师范、农林、军事院校等免交学费的学生),救助标准为每人4000元。凡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均可凭身份证、低保证、录取通知书等有效证件,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提出申请,经当地县区民政局核准后获得救助。

同时,也提醒享受到救助的低保家庭高考录取新生,在入学一个月内,将学校出具的收费证明复印件或者原件寄回户籍地县区民政局备案。领取救助金后无故不按时入学的,追回其领取的救助金。

救助咨询电话:历下区88151215,市中区82078695,槐荫区87589342,天桥区85872761,历城区88161210,长清区87223612,章丘区81295725,平阴县83101816,济阳县84238855,商河县84870020,高新区88871708,南山管委会88112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