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贫困学生上普惠园可免保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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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 记者 张雯雯

日前,济南市教育局等部门开始对全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情况摸底,实现对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家庭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实行学生资助全覆盖,农村贫困学生上普惠园可免保教费。
据悉,今年春季建档立卡的未脱贫农村贫困家庭中正在就学的各学段学生包括:普惠性幼儿园3-5岁在园学生,小学在校学生,初中在校学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高级中学(民办学校)在校学生,全日制正式学籍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本专科学生。
按照要求,自今年春季学期起,对建档立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参照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教机构)收费标准,免收适龄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按照每生每年平均1200元标准发放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 参照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免除普通高中学生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按照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对升入济南市直属高校的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按“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优先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按照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明年春季学期开始,扩大济南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由15%扩大至30%。
摸底后,今年春季,经确定凡建档立卡未脱贫农村家庭困难学生未享受原有资助政策的,必须全部纳入资助范围,所需资金先由县(市)区拨付,按照原政策市、县共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