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济南湿地保护再上新高度 力争国家湿地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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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湿地恢复与保护工程是济南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森林泉城的十大任务之一,在“十二五”期间,我市获得了“国家森林城市”称号,也意味着全市生态建设、湿地保护都站在了一个新的高度。
  “十三五”期间,我市在湿地保护方面将努力晋升国家级湿地公园1处,建设省级湿地公园1-2处,建设白泉、华山湖、北湖三处人工湿地,启动黄河市区段67公里河道滩区湿地的规划建设,制定济南市湿地保护规划,划定全市湿地保护红线,确保现有湿地面积不减少,湿地功能不退化。
  保护 完善湿地公园建设体系
  “十三五”期间,全市将形成较完善的以国家级、省级、市级湿地公园互为补充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对目前湿地生态保持较好、人为干扰不是很严重的湿地,主要以保护为主,避免生态系统进一步恶化。
  湿地公园建设是我市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适合我市实际特点的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有效模式。“十三五”期间,我市将晋升国家级湿地公园1处,建设省级湿地公园1-2处,建设白泉、华山湖、北湖3处人工湿地,将已经批建的国家、省级重要湿地的保护恢复项目纳入到湿地保护工程范围。同时,通过进一步加强对已批准建立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湿地公园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从保护体系建设、湿地恢复与综合治理、可持续利用示范和能力建设四个方面加强督促指导,切实加强对湿地公园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建设项目责任制,每个项目和环节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规范管理的格局,保证建设工作有序进行,确保“十三五”期间湿地公园建设取得良好效果。
  恢复 重现天然湿地生态功能
  天然湿地的生态功能是人工湿地无法替代的,因此,在建设湿地公园,保护现有天然湿地之余,我市在“十三五”期间将选择生态退化严重的国家级、省级重要湿地区域作为湿地恢复示范区,采取包括生态补水、退耕还湿、退塘还湖、污染排放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开展湿地生态系统恢复、关键物种栖息地重建、有害生物防控等建设内容。
  同时,为发挥湿地的水质净化功能,我市将选择济西、玫瑰湖等湿地公园内特定区域,适度种植芦苇、芦竹、蒲草、苦江草等挺水植物,菱角、芡实等浮叶植物,轮叶黑藻、金鱼藻等沉水植物。通过建立生物群落净化区,使入湖泊、河流水质得到有效净化。重点完成白云湖湿地退塘还湖、绣源河湿地生态补水、锦水河湿地水质净化。
  此外,我市将建设湿地监测系统和湿地宣传教育体系,逐渐完善从市到区、县各级的湿地保护体系。建立湿地监测体系,各县(市)区监测站是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湿地资源调查与监测、各种信息的采集与上报等。同时,各县(市)区级湿地监测站将配备必要的调查、监测、通讯与信息处理设备,建立起全市湿地资源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并加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立起全市湿地资源监测管理专业队伍,并在济西湿地、白云湖湿地、玫瑰湖湿地建设3-5处监测站。
  保护湿地,是市民的共同责任,我市将在“十三五”期间建立起比较完善、科学、规范、有效的湿地保护宣教体系。在一些重要和典型的湿地公园设立湿地资源宣教基地,开展湿地保护管理等方面的宣传和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内容为湿地保护与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信息系统、社区发展等。在济西湿地建设集科普、宣教于一体的湿地综合博物馆。提高全体市民保护湿地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