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监管执法领域中有哪些常见问题?市场监管执法部门现场普法
齐鲁晚报: 壹现场 记者 李培乐
食盐是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调味料,是重要的民生商品。为进一步规范食盐市场经营秩序,保障百姓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11月22日,济南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到山东省鲁盐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第十五期“以案说法 服务企业”普法宣讲活动。
食盐监管执法领域中有哪些常见问题?食盐生产经营中哪些行为是禁止的?如何辨别食盐产品的来源是否合法?执法人员从典型案例、法律适用、处罚结果、风险提示等全方位、多角度科普普法,“国家实行食盐定点生产和食盐定点批发制度,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不得生产和经营食盐批发业务。”“食盐零售单位应当在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八条规定:‘食品宣传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执法人员围绕食盐违法典型案例,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法律法规,提醒告诫企业宣传要合法合规。
“销售相同商标或近似商标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是发生在流通环节较为常见的一种商标侵权行为。”执法人员对企业如何防范商标侵权、申请商标注册提供了思路,“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时,一定要规范商标的名称和图形,严格依法申请,切勿‘蹭热点’‘傍名牌’‘搭便车’。
” 除了执法人员带来精彩的授课,还有一场来自政企之间的交流会。在“问需于企”座谈会,与会人员围绕食盐行业市场现状及问题开展交流探讨,提出意见建议,共同助力食盐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