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高档酒店偷梁换柱 婚宴标配海参盅变成紫菜汤

添加时间:16-03-11 所属分类:注意:这些食物要小心
  http://news.e23.cn/content/2016-03-10/2 ... 00523.html
齐鲁网



  济南市民张女士在女儿的婚宴上发现,酒店竟然偷梁换柱,婚宴标配的海参盅竟变成了紫菜汤。经消协调解后,酒店被责令按照退一赔三标准,向消费者赔偿7880元。
  2015年10月,市民张女士在济南一家高档酒店为女儿举办婚宴。婚礼仪式结束后,新娘发现自己所在的那一桌上,每人一份的海参盅里居然都没有海参,成了紫菜汤。面对张女士的质问,酒店经理表示只能按照2800元一桌价格给予补偿,双方因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不欢而散。
  更让张女士窝火的事还在后面。婚宴结束后半个月,张女士在朋友聚会时被一位好友问起,婚宴上为什么要每人一份紫菜汤。为了弄清楚到底有多少被克扣的海参,张女士在20多桌宴席里,每桌随机挑了一名宾客,旁敲侧击地询问当天的菜品质量,发现一桌可疑。又联系了当天该席的10位亲友验证,并对部分通话录音。带着以上证据,张女士向济南市消费者协会投诉。
  济南市消协约定消费者和酒店方负责人现场调解,面对消费者的证据,酒店负责人坚称当天同意2800元的赔偿,只是为了照顾张女士的情绪,拒不承认偷工减料。对此,消协工作人员到酒店现场查看整套后厨加工和上菜流程,发现酒店关键位置都装有摄像监控。但酒店方仍拒绝提供当天的监控录像和菜品原料消耗记录。由于消费者有相对充足的人证、物证,而酒店方无法提供任何有利证据,济南市消协裁定,酒店按照海参每份88元、每桌总菜金15%服务费的定价,向消费者退还菜金和服务费共计2600元,因消费欺诈,向消费者赔偿三倍的海参金额5280元,共计7880元。
  据济南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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