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破获“毒黑鱼”案 养殖时用禁药致癌物超标28倍
齐鲁网济南10月20日讯(记者扈枫)近日,济南警方根据食药监管部门移交案件线索,成功侦破一起重大销售有毒有害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仅现场查扣的有毒有害黑鱼价值就达5万余元。
今年8月下旬,食药监管部门在抽检中发现历下区某超市销售的黑鱼体内含有呋喃唑酮代谢物。历下公安分局泉城路派出所副所长郑希鹏告诉记者,呋喃唑酮曾是一种兽用消炎药,养殖的鱼类生病时会用到这种药,使用该药物虽然可以使鱼少生病,但因其难以代谢,长期通过食物链摄入人体易引发各种疾病乃至癌症或畸胎,因此早已被国家禁止使用,故意使用或销售含此物质食品的人员涉嫌构成犯罪。
虽然不能直接在养殖时使用呋喃唑酮,但是由于呋喃唑酮代谢物也会受到诸如水质、饲料等因素的影响,为了排除这些因素,国家对呋喃唑酮的代谢物有一个微量的标准,只要不超过这个标准就可以,但是这次检测出的呋喃唑酮代谢物足足超标了28倍,大大超出了标准范围。
供销环节错综复杂民警横跨鲁苏两地捣毁“毒黑鱼”犯罪链
历下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食药环犯罪侦查中队接到线索后,迅速会同泉城路派出所对该批次黑鱼的销售方——“古唐香”公司展开调查,追查到其货源来自海鲜市场“世强水产商店”。民警随即在店内提取了库存鲜活黑鱼及水样,连夜传唤了店主刘某某(女)。
经过调查,“古唐香”公司在得知黑鱼存在问题后,曾将有关部门鉴定结论告知刘某某及其丈夫梁某某,并当即停止进货。但刘某某夫妇二人仍心存侥幸,继续在其位于滕州的上线人员郑某处购买含有禁用药物的黑鱼。
据郑希鹏介绍,滕州商家郑某已经供货三年了,每三天送一次货,每次五百到一千斤。但在审查之后,民警发现他也不是生产,而是从徐州的供货商那里拿货,但这也不是源头,只知道应该是从南方而来。这些黑鱼几经辗转后价格不断抬高,滕州郑某是6、7块钱一斤进的货,卖十余元,再由零售商销售的时候就能达到20多块钱一斤。
9月11日,警方在海鲜市场内将正在批发销售淡水鱼的郑某抓获,查扣箱式运鱼卡车一辆。至此,该横跨鲁苏两地销售有毒有害黑鱼的犯罪链条被全面捣毁,三名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嫌疑人郑某、梁某某、刘某某均被历下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