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热卖三无减肥“魔豆”
山东商报
30多岁的女子李某某在网上做“微商”,卖一种名叫“XX瘦身密码”排毒减肥胶囊。李某某自己试用过这种减肥胶囊,发现有一定的减肥效果。但她不知道的是,这种作为保健品的减肥胶囊中违禁添加了酚酞。“XX瘦身密码”是李某某自己把一种低价减肥胶囊换了包装的产品,她自己当起了全国总代理。李某某在QQ、微信上“传销式”地发展下线,成员一度达到了四五百人,涉案价值上百万。昨日,槐荫警方通报了该案。 记者郑芷南
顾客买到“三无”减肥药
“最初,槐荫区的一位女士在网上购买了一种减肥药。货到手后,这位女士发现收到的是‘三无产品’,便向公安机关举报。”槐荫公安分局食药环侦中队民警徐正斌告诉记者,民警接到报警后,对报警人买到的减肥药进行了鉴定,发现药物中含有违禁品酚酞。
4月15日,槐荫公安分局食药环侦中队会同道德街派出所在某小区内将嫌疑人刘某(女)抓获,同时在其家中查获尚未销售的“XX瘦身密码”排毒减肥胶囊一宗。
经省级食品鉴定部门检验,检测人员在刘某销售的“XX瘦身密码”排毒减肥胶囊中检出了量值高达246.5mg/g 的国家食品和保健食品禁用药品成分酚酞。据此,公安机关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将刘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而这仅是一个网络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团伙的冰山一角。
4月16日,办案民警顺线连续抓获了刘某的上线王某,以及王某的上线——一名自称该保健减肥药全国总代理的供货商李某某,同日,民警还将李某某另一主要下线销售人员毕某某抓获。
自己换了包装高价出售
办案民警将该网络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团伙骨干人员悉数抓获归案,原以为案件侦查工作可以就此终结,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自称是“全国总代理”的李某某竟然也是在别处购进该减肥保健食品的。
原来,2014年下半年,一直对自己身材不满意的李某某在网上购买并食用了一种叫“魔豆”的减肥保健食品,发觉效果不错,便在未充分了解该减肥食品成分的情况下,在自己的QQ、微信中做起了销售代理。
据李某某供述,由于在网络上代理该品牌保健食品的人较多,交易量和销售价格“一直上不去”,她便另辟蹊径以“XX瘦身密码排毒减肥胶囊”为名自行设计印制了一批包装、合格证,将“魔豆”改头换面后从每盒20余元提价至200多元销售,不料反而大受追捧。李某某还自己找人伪造了一份鉴定报告,报告上写着产品里没有有害成分,请顾客们放心服用。
“传销式”销售最多有四五百下线
为提高销量,李某某又以“XX 瘦身密码”排毒减肥胶囊全国总代理身份陆续发展了几名代理人,并以进货量越大折扣就越多为由动员他们也分别发展各自的代理,同案嫌疑人王某、毕某某、刘某等人均在此列。“他们在微信上发展下线代理,类似于一种传销的模式。”徐正斌告诉记者,最多的时候,“下线”销售人员有四五百人,主要在济南销售。生意做大之后,李某某便将包装设计、制作等工作交由下线毕某某负责,自己则专心处理下单、发货、敛财等事务。截至案发时,李某某已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收款、自行包装、物流收发货等方式非法获利近20万元,累计销售有毒有害“XX瘦身密码”排毒减肥胶囊近80万粒。此外,民警还在她和几名代理家中查获未售出的减肥胶囊5万余粒,案件总值达100余万元。
保健品不能有酚酞成分
据相关资料显示,酚酞是一种制药工业医药原料,可以作为轻泻剂治疗便秘等症,因此对短期内减轻体重会有一定帮助。同时,资料说明该成分虽然在使用中不良反应较少,但也可能引发肠炎、出血等,如过量或长期服用还可能造成电解质紊乱,诱发心律失常、神志不清、肌痉挛以及倦怠无力等症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之规定,李某某及其下线代理人员的销售行为均已涉嫌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保健品中不能含有酚酞,只要有酚酞成分,都属于有毒有害食品。”徐正斌告诉记者。
目前,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逮捕,王、毕、刘等三人也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一名涉嫌向李某某发货的省外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