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水成本平均2.9 济南水价成本被挤"水分"
来源: 山东商报
省城水价调整听证会将于本月18日召开,居民用水价格拟上调0.2元,对此,不少市民询问省城供水的实际成本。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日,济南市物价局对供水企业提供的供水成本进行了监审,数据显示,省城城市供水成本(含税)为每立方米2.9元(不含污水处理费)。
市政公用部门在申请调价中引用了大量数据,来说明省城的供水成本,其中基本水价方面,供水单位响应节水保泉,减少地下水、增加地表水的购买量,水业集团每年增加原水费支出1600余万元,成本达每立方米3.5元。目前省城实际日供水量约64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约60万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90%以上,水处理成本提高。
市政公用部门还表示,受济南东南高、西北低特殊地势影响,从水厂送至用户,要经四级加压,直接加压成本为2763.8万元,每立方米0.182元,比其他城市增加单位成本0.12元,加压成本高。另外,为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节水保泉工作,企业加大了供水设施投入,截至2008年底,清源公司和水业集团累计债务达到12.76亿元。
污水处理费方面,由于污水处理量增加、污水处理标准提高、建设资金筹集困难,目前的征收标准无法满足运行费用。
随后,济南市物价局对市政公用事业局提出的建议进行了审核,并对各供水企业的成本进行了监审,对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根据成本监审和审查情况,省城供水成本(含税)每立方米2.9元,与现行平均基本水价2.32元相比,价格与成本倒挂0.58元;各类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平均为每立方米0.75元,其中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0.7元,距省政府文件规定标准分别相差0.25元和0.3元。
根据国家要求和济南供水成本的实际状况,济南市物价局认为造成供水成本倒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故此次水价调整并不考虑基本水价的成本因素,只是按照省政府的规定,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到位,但又为了适当控制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水平,因此决定将污水处理费上调幅度控制在0.2元。这远远小于市政公用部门提出的“济南居民生活用水到户水价将由现行的每立方米2.95元调至3.45元,每立方米上涨达0.5元”的建议。记者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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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部门申请每方水涨5毛钱
早在今年7月份,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就向济南市物价局提出了《关于申请调整城市供水价格的建议》,建议根据济南市污水处理工作实际以及城市供水企业情况,按照保本的原则适当调整基本水价由1.85元到2.05元,污水处理费由每立方米0.7元调整为1元,水资源费维持每立方米0.4元不变,自备水源单位上缴的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由每立方米0.7元调整为1元。这样一来,济南居民生活用水到户水价将由现行的每立方米2.95元调至3.45元,每立方米上涨达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