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退出济南试点“小区自治” 资金谁监管?
昨天媒体报道了济南市天桥区湖滨苑小区在物业退出小区管理后,正在试点“小区自治”的消息。据了解,在济南,目前实行“小区自治”的居民小区还是少数。小区自治的有利方面显而易见,但对很多业主来说,对“小区自治”还很陌生,“业委会就是一个群众组织,说散就散了,如果中途不干了,咋办?”“小区的各种费用使用情况,谁来监管?”……针对业主们的这些疑问,昨天,记者采访了湖滨苑小区自治委员会的部分负责人。
业委会散了,咋办?
居委会参与“小区自治”
“业委会毕竟是一个群众组织,如果在小区自治过程中,业委会中途不干了,没有了业委会,小区一时间肯定聘不到物业,那么小区还不陷入混乱了?”很多居民对小区自治提出了这样的疑问。
康桥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高虹,目前兼任着湖滨苑小区的自治委员会主任。谈起湖滨苑小区决定自治的初衷,高虹告诉记者:“就是想给居民带来点儿利益,因为,按照目前湖滨苑小区的状况,每月0.45元的物业费,任何一个物业公司都不会接。在原来物业撤出小区之后,居委会也协同业主委员会考察了几家物业公司,最低的也要求0.55元的物业费。所以,为了给小区居民节省一点儿开支,我们决定先自治一下试试,如果不行,我们也已经找了两家物业公司。但按目前的物业费,肯定是没有物业公司接受的。”
对为什么要亲自出任自治委员会主任,高虹表示,业主的担忧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业委会只是一个群众组织,万一散了,说走就走,怎么办?所以,居委会决定参与,这样就可以解决居民的后顾之忧。
费用两个月公示一次
街道办将定期监管
除了对业委会本身承担责任能力的疑问,资金监管问题是业主们最为关心的问题。“如果物业公司来服务,我们把钱缴给他们,只要他们服务好就可以了。至于钱如何花?如何分配?有无剩余?剩余后怎么利用?都跟我们没有关系,但小区自治就不一样了,我们缴上去的钱,除了雇用工人来维护小区的环境等等开支外,剩余的部分必须用到小区的发展上。这部分费用的使用,如何能做到公开透明?”
“说句实在话,我比谁都害怕钱的问题。”康桥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高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在社区工作了也20年了,而且康桥居委会管辖的小区也不是只有湖滨苑,如果钱上出问题,你说谁最害怕?所以,我们聘请了专门的会计,而且我们也决定两个月公开一次账目。街道办事处也将定期来监管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