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社区办公服务用房不得小于648平米 不经核实或无“证”
鲁网5月10日讯(记者 刘梅婷) 记者今日从济南市规划局获悉,济南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不能小于648平方米。项目建成后,济南市规划部门还将对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的位置、规模进行核实,规划核实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2008年之后审批的建设项目,如果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将无法办理房产证。
今天,济南市规划局举行集中面复会,集中答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社区办公用房”提出了相关的建议、提案。大家反映,在社区办公服务用房上,济南市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在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仍然存在问题,除旧城部分社区无社区办公服务用房之外,新建小区中也存在着开发商未按规划建设或建成后挪作它用的现象。
“根据目前济南市相关文件要求,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的建设标准应满足400平方米。”济南市规划局市政规划处有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规划部门审批时的根据是《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按照这个要求,上述几类用房的面积合计不应小于648平方米。超出了400平米的建设标准。
此外,涉及分期建设的居住类项目,均要求其按照新建住宅的建设量配建相应规模的居住配套设施(含社区办公服务用房),保证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在规划阶段就得到落实,使其在日后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有据可依。
为保证项目按规划建设,市规划部门在项目建成后还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等配套设施的位置、规模等进行规划核实。规划核实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该证作为办理房产手续的要件之一。“2008年之后审批的建设项目,如果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无法办理房产证。”
夜槐荫“靓”起来 西部新城将更吸人眼球
鲁网5月10日讯(记者 刘梅婷)记者今天从槐荫区了解到,为迎接“十艺节”的到来,该区确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迎“十艺节”十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其中将对该区进行景观照明建设,届时夜槐荫“靓”起来,西部新城将更吸人眼球。
针对市民反映,晚上过了纬十二路向西越走越暗的问题,槐荫区将重点对经十西路进行夜景亮化处理,除对泰山大厦、金帝利等80处现有景观照明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外,凯旋新城东区、段店安置区等99处264栋建筑,宋庄公铁立交、腊山立交等3座桥梁,腊山、匡山两座山体,森林公园及兴济河河道将进行景观照明建设。
另外,为进一步提升市容道路管理水平,将对经十路、张庄路、齐鲁大道、齐州路、济齐路(孟家桥至二环西路)、党杨路、辛西路等7条重点道路周边环境的进行综合整治,规范设置户外广告和标语文字,清除残墙断壁,补植绿化;对经一路、经二路、经三路、经四路、经五路、经六路、经六路延长线、经七路、南辛庄街、经十路、经十西路、张庄路、辛西路、营市街、槐村街、小纬六路、纬六路、纬七路、纬八路、纬九路、纬十路等21条已整治道路进行提升改造。纬十二路、二环西路的综合整治工作将视道路改造施工情况同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