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规范居委会公章使用范围
来源:济南日报
社区公章的使用应尽量做到有法可依,我市应该尽快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明确社区公章的使用范围及责任。同时要加强居委会与行政、事业单位及部门间的联系沟通。
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社会体制的深入变革,社区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居委会公章使用越来越频繁,出具证明的内容涉及面越来越广。为此,市人大代表、槐荫区营市街街道营市东街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王伟建议,有关部门应对居委会公章使用的范围进行规范,明确居委会出具证明的权限,以更好地服务群众生活。
目前社区公章职责范围不明确、无章可循,很多超出社区权限范围的事都需要社区盖章,例如居民家庭财产公证、工商税务办证、居民申请廉租房时出具无房证明、无业证明等。有些居委会可通过四邻帮助核实清楚,但是有一些就很难掌握,出具证明后居委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出具证明,居民的事就很难办成,就会对居委会有意见。社区居委会作为一个最基层直接面对居民的自治组织,在解决协调一些问题方面的确存在现实困难。社区公章是否该盖、如何盖令社区主任们苦恼不已。
王伟建议,首先,社区公章的使用应尽量做到有法可依,我市应该尽快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明确社区公章的使用范围及责任。其次,有关部门应增强社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只有加强社区党建、人际、组织管理、民政、计生、劳动保障、环境卫生、综治等方面的综合业务能力,才能使社区公章真正行之有效,才能更好地为居民服务。再次,还要加强社区居委会与行政、事业单位及部门间的联系和沟通,以避免居民在办事时,从一个部门推到另一个部门,让居民少走弯路。